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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浙江平阳:律师成为法官眼中VIP
日期:2017-07-05    阅读:3,020次
  本报温州(浙江)7月4日电 记者王春通讯员张和平 “我知道了,你不要再说。”“此事与本案无关,不必多说。”以往这些在法庭上出自法官之口、司空见惯之语,如今在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已经“翻篇”。该院法官与全县律师深度结成“法律人共同体”,律师成为法官眼中的VIP。
  以往在一些法官的眼里,律师只是“自由职业者”“官司代理人”。受一些歧视性观念影响,律师职业及人格、工作往往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他们到法院往往是进门难、阅卷难、交流难,法庭上遭受法官蔑视、训斥,被随意打断辩护的情形时有发生。
  今年4月,平阳县法院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精神,深化律师与法官“法律人共同体”的重要理念,与律师共同建起“互尊、互信、互动”的机制。
  平阳县法院在全省率先精心打造温馨、亲和的“律师驿站”,将之作为律师工作、活动的“专属区”。“驿站”近400平方米,设有律师阅卷、联络交谈、更衣存物、休息小憩4个功能区,免费提供诸多温暖、便利的服务,可同时容纳二三十名律师在此活动。其中律师阅卷区配有内外网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全程提供阅卷、复制资料等方便。
  为进一步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平阳县法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发文,建立互动合作机制,互相提供、交流团队和个体的工作情况,共享队伍管理信息,打破以往封闭格局,有效实现互动、互监、互管,为提升队伍建设注入了新引擎。
  双方互动合作机制的核心是依据作风、素质、能力、业绩等标准,全国首创互评“十佳法官”“十佳律师”。由律师参评“十佳法官”,切实体现了对律师的高度尊重、抬高了其在司法活动中的地位。由法官评出的“十佳律师”不仅作为司法部门对律师考核、评级的重要参考,而且法院给予八大礼遇:任本院廉政监督员、法官庭审考评成员,听取法院“两会”报告意见,免检进入法院审判区和办公区,配备专用停车位、休息区等。
  温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池方景说,这种平等关系和“法律人共同体”的建立,促进了双方业务能力的提升,进一步发挥了律师法律人的积极作用,有效促进法官认真采纳律师合理化意见、建议,使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了更好的保障,也使律师更加自尊、自觉、自律。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姚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