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浙江省法学会监察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首届学术年会在杭州之江饭店召开。本次会议由省法学会监察法学研究会主办、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承办、浙江靖霖律师事务所协办。浙江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陆剑锋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来自中国法学会和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等单位的领导到会祝贺。全省理论界和实务界的近200名代表参加会议。
在成立大会上,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董服明宣读了《关于同意成立浙江省法学会监察法学研究会的批复》,并主持了理事会机构选举。经大会表决,选举产生了由135名专家学者组成的理事会,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封利强当选首任会长。随后,监察法学研究会举行了首届学术年会。与会的专家学者结合当前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围绕“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衔接机制”这一主题分四个单元展开了深入的研讨。国内知名专家卞建林、姚莉、谢佑平等应邀在第一单元作了专题报告。
面对新问题
据了解,浙江省法学会监察法学研究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实施后国内首创的以监察法学理论、监察法律制度和监察法律实践为研究对象的研究会。该研究会旨在应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出台后面临的新问题,开辟全新的法学研究领域。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彭伶指出,监察法把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统一起来,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监察制度。这种监察制度既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制度文化,是对中国历史上监察制度的一种借鉴,也是对当今权力制约形式的一个新探索。由于新颖,必然生疏。可以说这种新颖性决定了我们对监察制度的理解,一开始是不深入的,是有几分陌生的,这就要求我们做研究。首先应当沉下心来将监察法出台的历史背景,监察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监察法对我们正在进行的伟大改革的作用,以及监察法可能具有的历史影响进行深入了解,将监察法放在宏大的改革全局中去理解,放在当前复杂的国际形势中去理解。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卞建林认为,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新使命、新征程为法学研究开辟了新舞台,也提出了诸多新任务与新课题。一方面需要对监察法本身开展深入的研究与解读。另一方面需要对监察法与其他法律之间的衔接问题开展深入研究。监察委员会的创设,除涉及修改宪法以外,还涉及刑事诉讼法、刑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的修改和衔接问题,其中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之间关系密切。监察法的实施,不仅涉及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人、事、权的集中转移,还涉及监察委员会对职务犯罪的调查程序与刑事诉讼程序之间如何衔接,监察权与检察权、审判权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如何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等多方面的问题。
搭建新平台
浙江省法学会监察法学研究会目前汇集了来自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等不同学科的学者以及来自监察委、法院、检察院等实务部门的专家。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陆剑锋指出,该研究会旨在通过搭建学术平台,广泛凝聚省内外的学术精英,共同为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监察制度贡献智慧和力量。新当选的监察法学研究会会长封利强也认为,监察法学研究会的成立有助于培育监察法学研究共同体,在不同学科的学者之间、在学者与实务部门之间以及在不同的部门之间搭建涉及监察法律问题的研讨平台。
针对这一新平台的建设,彭伶副主任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她认为,浙江省法学会监察法学研究会的成立,是浙江省法学会工作的又一创新,相信研究会的工作必不负领导的期待、人民的期待。卞建林会长也认为,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砥砺奋进、不断深化的背景下,浙江省法学会监察法学研究会的成立恰逢其时。
培育新学科
陆剑锋副会长认为,监察法学是一门复合型的学科,监察法学研究的问题涉及宪法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等多个法学学科,也同时涉及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学、中外政治制度等其它的学科,需要系统性的思维和跨学科的研究。
封利强教授也认为,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背景下,监察法学应当成为独立的法学二级学科。监察法就是反腐败法。反腐败的法律问题往往涉及多个二级学科。如同环境法学一样,监察法学是横跨多个二级学科而形成的综合学科。
描绘新蓝图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彭伶对监察法学研究会寄予了很大的期望。她指出,“监察法学研究会是新成立的研究会,学科新、人员新、制度新,这是挑战,也是优势。一张白纸最好画出美丽的图画。”卞建林会长也指出,浙江省作为三个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省市之一,先行先试,勇于创新,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为全面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也为监察法学的研究提供了很好的实践基础。监察法学研究会的成立、可以汇聚各方面的专家学者,深入探讨、凝聚共识。他希望研究会在浙江省法学会的指导下,积极地建言献策,提供真知灼见,为繁荣监察法学研究、推动监察体制改革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
陆剑锋副会长认为,当前国内监察法学研究的氛围浓厚,相关的学术研讨十分的活跃。有的高校还成立了专门的研究机构,积累了一些研究的成果。监察法学研究会的成立将有助于搭建监察法学学术交流的平台,促进监察法学理论与实务的研究,研判破解我省监察法治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他进一步指出,浙江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先行区,为全国范围的改革提供了可资参考的样本。研究会要站在研究实践和监察法治的最前沿,准确把握监察法学研究动向,精准选题、深入研究、找出答案,为浙江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的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为中国特色监察体系提供浙江素材、浙江经验。
监察法学研究会新任会长封利强也指出,监察法治与枫桥经验、网络法治一样,都是法治浙江建设的重要亮点,浙江学者理应在监察法学研究方面有所作为。他认为,研究会至少可以开展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向立法机关建言献策。《监察法》的细则有待出台,《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也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研究会可以汇集省内专家的智慧,提出相关的立法建议。二是为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执法部门的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智力支持,破解《监察法》实施中面临的难题。三是推动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培养方案的完善,使《监察法学》进入大学课堂,甚至增列为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