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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制报:“速裁”如何平衡效率和公正——温州有一支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公益律师团
日期:2015-01-18    阅读:2,041次

  本报记者 董资
  今年9月,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组织12名青年律师,建立了全市首家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公益律师团。此前,鹿城区公、检、法、司联合制定了《关于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若干规定》,规定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一律实行法律援助。
  3个月以来,公益律师团一共为30名当事人提供了法律援助服务,在缩短诉讼时间的同时,也兼顾了公平。

  庭上5分钟 庭前功课多

  浙江高策律师事务所律师秦旭芳是公益律师团中的一员,共办过两起轻微刑事速裁案件。
  她认为,虽然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也认罪,但辩护律师在庭前与当事人沟通时,有些当事人会对起诉书指控的部分细节产生异议(通常不影响定罪、量刑)。这时候,辩护律师要为当事人的利益做最大的努力。
  秦旭芳以一起盗窃案件为例。当事人蔡某及室友入室盗窃,偷了手机等。作为辩护律师,接到法援指派通知后,她赶到检察院复印了蔡某的案卷材料;审阅后,又到看守所会见了蔡某。
  在会见过程中,蔡某的情绪很不稳定,“我不太认同起诉书中写的一些细节,当时是我的室友先有了入室盗窃的想法,然后‘引诱’我去的,我没有和他‘共谋’。”
  但秦旭芳查看了案卷后,发现蔡某的说辞并不成立。同案犯的口供及其他相关证据,均充分证明了他们共同盗窃的事实,判他盗窃罪毋庸置疑。
  她与蔡某交谈许久,最终解开了蔡某的心结。考虑到蔡某的个人权益,秦旭芳还告知他走速裁程序对其有利。当即,蔡某点头同意。据秦旭芳介绍,后来庭审进行很顺利,5分钟就结案了,蔡某也得到了适当的量刑。

  尽可能地为当事人争取减刑

  浙江中坚律师事务所律师周义军也是公益律师团中的一员,他告诉记者:“在与当事人沟通后,辩护律师会根据起诉意见书和案卷材料提出自己的量刑意见,同时就量刑意见和检察院进行充分沟通。律师和检察院的量刑意见差距应当相近,若差距太大则不能适用速裁程序。”
  被告人俞某因为贩卖疑似盗版光盘被民警当场查获。后经鉴定,用于贩卖的557张疑似盗版光盘均属非法音像制品。被告人俞某涉嫌侵犯著作权。
  作为俞某的辩护律师,周义军在仔细查看了起诉意见书和案卷材料后,认为俞某无前科,系初犯、偶犯;涉案光碟也已收缴,未流入社会,俞某在归案后也如实供述,系坦白。在开庭前,周义军和公诉机关多次沟通,建议将量刑设定为四个月到六个月,并适用缓刑。最后在庭审过程中,法官也采纳了律师的量刑意见。

  律师参与兼顾“效率”与“公平”

  不少公益律师团律师表示,刑案速裁程序,突出一个“速”。这意味着该类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时间将大大缩短,这对辩护律师的办案效率及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简化和加速刑案的处理程序,提高了司法效率,而在这过程中又该如何保障司法公正?
  鹿城区司法局工作人员表示,确保司法公正,就必须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充分行使辩护权。
  “组建这个公益律师团,就是为了帮那些请不起辩护律师的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律师一定要在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利益的前提下,配合公诉机关和法院,节约司法资源,这样才能达到‘效率与公平兼顾’。”该工作人员说。



来源:浙江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