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职记忆 |当好“红头文件”的把关人
日期:2023-04-26 阅读:8,763次
邹一馨,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律师,2014年10月-2016年3月在省司法厅政府法律事务处(原省法制办备案审查处)担任挂职律师。
挂职律师期间,我主要工作是参与省级机关及11个市级政府已制定并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原省法制办组织的全省年度、季度的集中审查,省政府每2年一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部分省政府拟发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行政规范性文件俗称“红头文件”,合法与否,直接关系政府是否依法行政,直接关系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和政府形象。作为政府部门行政决策事前及事后监督的重要环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工作能从源头上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在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担任挂职律师后,我围绕“审什么”“怎么审”,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范围、主体、程序等方面入手,一样都不少,一点都不能疏忽。我的思维在行政法律法规的知识“库存”和具体实务之间来回不断地切换与跳跃,拼命搜索那些适用条款,努力把好备案审查关。“书到用时方恨少”,是挂职期间最为直接的感受。于是,我见缝插针,逢人就问,开始或主动、或被动地了解、查询、研究备案审查工作所需要的行政专业法学知识,包括相关政策出台的历史、背景、缘由和制定过程,如饥似渴地拓展行政法领域的知识面。
挂职律师,是锻炼更是磨炼,17个月的备案审查工作,是对自身行政法法学知识体系的一次重构,无论是法律法规,还是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我在行政领域的相关知识储备得以大幅度提升。我经常跟同事调侃:我人生知识储备的最高峰,一个是备战高考时,另外就是担任挂职律师的时候。
未接触具体的备案审查工作之前,行政法及行政相关的法学知识对我而言还是有点抽象的,既不像民商事法律一样普通平常接地气,也不像刑事法律一样容易吸引人。通过参与政府法律顾问课题的调研和大量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我从一开始狭义、直观、简单地在省级部门及市级政府已发文件中“挑刺”,到逐步深入理解其制发文件背景及特殊原因,最终与文件制发机关或部门共同寻求具体文件的整改路径和方式,从具体文件的点到规范性文件的面,从规范性文件审查的法律实务到了解行业部门情况,耳濡目染,无论是当时审查工作还是今后的律师执业,行政法在我面前慢慢变得具体了,自身行政合法意识更坚强了。
离开挂职律师岗位后,有一个案例让我印象深刻。一家外贸公司,因当地税务部门认为其有一百多单出口业务既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又签订了购销合同,不符合出口退税政策,对外贸公司已退的两千多万税款进行追缴。涉案外贸公司历经复议、一审、二审,希望再审阶段能有突破。接手再审委托后,我们团队分析案件前期材料发现当地税务稽查局在证据认定、稽查程序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而且整个税务系统普遍认为外贸领域此种情形不予退税,已退税款要予以追缴。再审中,律师团队主要围绕证据、程序、陈述申辩权等角度进行抗辩,最终省高院支持了我们的诉讼请求,撤销了当地税务部门原处理决定。完美赢得诉讼,得益于挂职律师期间培养的办案思维,从合法的角度审视既定的行业规定,有理有据,敢于说不。
一年多专业从事红头文件的审核把关,对于我的知识储备、合法意识、办案思维都有很大的改变,影响也远远不止这些,受益应该是终生的。
来源:省律协宣传部
责任编辑:雷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