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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2年第四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12-09-07    阅读:7,399次

各市(省直)律师协会,金华市律师协会义乌办事处:

为了规范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完善律师执业准入制度,确保为律师队伍培养、输送合格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以及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由浙江省律师协会主办,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浙江正义律师进修学院承办的2012年第四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将于1016日举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经过各市(省直)律协实习登记,已领取《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并已成功进行网上预报名。

二、培训内容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律师制度和律师的定位及其职业使命;

(三)律师执业管理规定;

(四)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五)律师实务知识和执业技能;

(六)其他提高律师综合素质的内容。

三、培训时间

2012 1016 报到, 1017 1028上课(周六、周日照常上课)。

四、培训地点

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杭州市下城区潮王路18号);报到地点为浙江翔园宾馆一楼大厅(杭州市德胜路235号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北大门)。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资料费等合计1000元(公职与公司律师1500元),在报到时现金交纳;培训期间住宿费、餐饮费自理。

住宿:按报名表上勾选“是否需要住宿”为准,双人间110元/人/天,费用直接交总台。

餐饮:如选择在学校就餐,报到时学员可以向会务组办理浙工大临时饭卡,自行充值再消费,但须收取20%的搭伙费(校内饭菜价格低廉,学校不对临时就餐补贴)。

六、注意事项

(一)网上已成功预报名人员请按期参加培训。因故不能参加本期培训的,请在109日前电话告知,未事先告知且缺席当期培训者,一律重新报名,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另定时间参加培训。

(二)培训人员(名单于神州律师网www.zjbar.com下载)须携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未领取或未携带该证者谢绝参加(公职、公司律师除外)。

(三)培训人员携带正面免冠一寸近照两张(背面用圆珠笔写上本人姓名、律所名称)。

(四)学习期间严格遵守考勤制度,请安排好自己的工作。

(五)接到此通知后,请各市(省直)律协及时通知各律师事务所有关人员。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安新  李若珍     

联系电话:0571-88859537

E-mailzjslsxh@126.com

 

 

      附件:2012年第四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名单

 

                             一二年九月七



来源:省律协培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