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
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省律协八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应向理事会作年度述职报告,接受理事会的评议和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报告内容
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分工》、《浙江省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职责和组成人员》以及《浙江省律师协会2012年工作要点》要求,请各位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对2012年度履职情况以及对省律协明年工作的思路、建议等方面进行全面阐述。
二、述职报告要求
(一)字数应在2000字左右,标题统一为:“XXX201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内容应包括代表省律协组织开展的活动、参加的相关会议或活动、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取得的工作成效等。
(二)请各位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于2012年12月31日前将述职报告电邮至省律协办公室邮箱。
(三)会长、副会长将在理事会上作述职报告,其他常务理事作书面述职交流,并在《神州律师网》上公布。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 庆 朱良珍
联系电话:0571-88851008 85121502
电子邮件:zjslsxhbgs@ 163.com
浙江省律师协会
201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