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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刊文|做强法治中国人才支撑——打造一支忠诚担当的法治工作队伍
日期:2020-11-19    阅读:2,083次

2020年8月26日,中国人民警察发展史上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日子——习近平总书记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致训词,对人民警察队伍提出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明确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大大提升,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提高法治专门队伍职业素养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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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专门的法治队伍主要包括在人大和政府从事立法工作的人员,在行政机关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在司法机关从事司法工作的人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先要把这几支队伍建设好。

2014年6月,中央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吹响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的号角。截至2017年7月,我国法官员额制改革在全国法院全面落实、检察系统员额制改革面上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全国各级法院和检察院经过考试考核、遴选委员会把关、人大依法任命等程序,将12万多名法官、9万多名检察官遴选入额,员额法官、检察官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员额制改革以来,各级法院、检察院减少员额法官、检察官的事务性工作,法官、检察官工作积极性、责任心得到了显著增强,多办案、办好案的氛围更加明显。“员额制改革的顺利完成,标志着法官、检察官队伍建设迈出坚实一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孙宪忠说。

员额制改革的红利,最终以看得见的形式让人民群众受益。据统计,员额制改革之后,85%以上的人力资源配置到法院、检察院办案一线,办案质效稳步提升:各地法院人均结案数量普遍提升20%以上,各地检察院一线办案力量平均增长20%。

作为国家重要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人民警察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利益等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公安系统聚焦忠诚干净担当,锚定“四个铁一般”标准,扎实抓好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各项措施落实,大力加强民警队伍能力建设,持续深化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辅警管理地方立法进程,着力锻造一支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

“疾风知劲草”“烈火见真金”,法治专门队伍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不断提高。

大力发展法律服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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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律师为主体的法律服务队伍,以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志愿者等为代表的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是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前不久,江苏省太仓市市民张先生就社保相关问题,通过“太仓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进行法律咨询。几分钟后,4名不同省份不同律所的律师相继进行了解答,从法律分析到提供具体解决方式,非常细致。张先生获得的公共法律服务,得益于我国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实体平台、电话热线平台、网络平台)的全面建成。每个平台背后,都有大量律师提供公共服务。司法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现在每个县(市、区)都建成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每个乡镇(街道)都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每个村(居)都有法律顾问,可以面对面地解决群众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

政府的“红头文件”是不是合法规范,“民告官”案件中政府部门如何更好地出庭应诉……如今,越来越多公职律师,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担任法律参谋助手。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2.35万余家党政机关、人民团体聘任公职律师4.33万人。

走进江西省崇仁县76岁老人黄寿孙家,屋里摆放了许多法律咨询、纠纷调处等资料。近年来,崇仁县探索培养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积极引导广大村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取得了显著成效。如今,在广大基层地区,像黄寿孙这样的“法律明白人”越来越多,他们通过释法说理、人民调解和法律咨询,让法治理念渗透进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

德法兼修抓好法治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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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法治人才培养是其中重要一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人才培养上不去,法治领域不能人才辈出,全面依法治国就不可能做好。

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为强化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我们创新了‘同步实践教学’模式。”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介绍,该校通过设置审判、检察、公益法律援助等案例卷宗副本室,模拟法庭(仲裁庭),开设司法实务全流程模拟课程等,提升学生法律推理及适用能力、法庭辩论技能。

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法治实务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是创新优化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途径。

2019年10月,中央政法委提出并会同教育部、中央政法各单位创办“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由中央和省两级政法机关省部级领导干部进行讲解。“遇到有人打官司‘走后门’,该怎么办?”“人民调解如何化解医疗纠纷?”……这些既有理论深度又接地气的法治话题,在全国各大政法院校开讲,不仅备受院校师生欢迎,还成为面向社会公众的法治公开课。

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才能从源头上把好法治工作队伍的素质关。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改革创新考试内容、形式和报考要求,使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更健全、更优化。

据司法部统计,自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建立至今,共有110余万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选拔和储备了大量高素质法律职业人才,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提供了有力人才保障。



责任编辑:李军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