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
下半年,浙江各地着手重建律师队伍。
11月8日,秦国光律师为周某某谋财杀人案出庭辩护,这是律师制度恢复后我省律师首次为被告人进行辩护。
12月9日,司法部下发关于恢复律师制度的通知。
12月19日,全省第一家律师工作机构——嘉兴县法律顾问处成立。
1980年
2月起,我省各市、县法律顾问处先后恢复建立。省律协成立筹备工作也着手进行。
4月,省委、省人民政府批准召开了第一次全省律师工作会议。
省司法厅选送首批律师赴中央政法干校律师班学习。
至年底,全省共设立法律顾问处14家,有律师50人。
1981年
日本律师代表团到杭州访问交流。
1982年
秦国光律师参加司法部组织的中国司法友好访日团访问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