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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律师行业监事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宁波召开
日期:2023-10-18    阅读:539次

       为了及时总结交流监事工作经验,提高监事履职能力,2023年10月15日上午,省律协在宁波召开全省律师行业监事工作经验交流会。省律协监事会监事长叶明主持会议,省律协秘书长吴引引应邀出席会议,副监事长王灵平、周吴红,二届全体监事以及各市律协监事会监事长等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重温司法部党组对广大律师提出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的“五点希望”,传达王中毅厅长在省律师协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全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的相关文件。与会人员介绍了当地监事工作的开展情况,围绕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主题,就如何更好地完善监事制度、发挥监事作用、改善监督方式方法等进行讨论,提出了进一步改进监事工作的意见建议。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律师协会监事会秘书工作规则》,明确了监事会秘书的聘任程序和工作职责。

         叶明表示,目前全省律协监事工作出现发展不平衡的情况,须省市两级监事会增进工作交流,实现信息互通、工作互惠。各市律协监事会负责人在本次会议上充分交流、总结经验、探讨疑惑,收获颇丰。他要求,监事会要在律师行业党委的领导下,聚焦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主题,加强省、市监事会联动,与理事会高效协同,做到“忠诚履职,严格监督、守正创新,担当善为”。不仅要定位准确,做到精准实效监督,还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依规履职能力,在推进我省律师行业民主管理、自律管理中发挥好职能作用,在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中作出更大的贡献。
       吴引引指出,应牢记监事会的成立初衷,与理事会共同做好律师工作,团结带领全省广大律师共同推动律师事业的发展;应立足于章程开展工作,把握好监事工作的边界范围,确保监事工作的合规性;应落实监督职责、运用监督结果、加强与理事会的有效沟通,确保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应加强监事队伍的建设,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履职能力,确保履职的规范性。



来源:省律协会员部
责任编辑:雷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