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移动互联时代律师该如何变革
日期:2014-03-06 阅读:1,447次
本报记者 郁燕莉
传统的律师业务,迎面碰上了蓬勃发展的移动互联网,这将对律师行业发展带来什么变革,律师又该如何应对?这是省律协民商事委员会主任楼韬一直在思考的课题。在他看来,移动互联时代对传统律师办案方式来说将是一场革命,不能逆流而上者,将被冲进谷底。
为此,上周末,省律协民商委召开“民商事诉讼案件管理创新”专题研讨会,各地律师们齐聚一堂,探讨移动互联时代背景下的民商事诉讼案件管理创新,许多观点让律师们耳目一新。
办案要讲究“用户体验”
“一谈到互联网思维,我们首先会谈用户体验。同样,律师和客户打交道的过程,也是一种客户体验。”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主任蒋勇,在互联网客户体验与民商事创新管理方面,已经有了一定的实践。
他举了个最简单的例子:在诉讼案件中,客户最关心的问题是“官司能不能赢”,而律师会习惯性地告诉客户“胜算有百分之几”。他说:“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是最欠缺思考的,因为客户绝不是想知道一个概率。”
“那么,我们应该怎么解决这个难题?”蒋勇说,应该在办案中引入一个难度系数评估办法。比方说,一个诉讼案件难度评定,可以设定很多参数条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是一级参数;诉讼标的额、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地位、特殊目标等是二级参数。律师在分析数据的基础上,最终得出一个可供参考的难度系数。
“当我们把‘案子能不能赢’这个主观的问题,转化为案件难度评估这样一个客观的问题,客户会感受到律所的责任心和专业度。”
为了提升“用户体验”,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还开创了“模拟法庭”模式,让客户体验案件的预判和参与庭审前的准备。这套“模拟法庭”包括了推演庭审攻防、洞察对手政策、透视法官思维、预判案件结果等,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裁判文书上网进入大数据时代
201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开始实施。按照该办法,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最高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将全部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予以公布。
楼韬说,裁判文书上网后,初略估计,每年有超过700万件诉讼文书可以上网查看。判例的公开使得律师办案有了参照,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法律法规过于原则带来的缺陷。
“这给律师行业带来了巨大变革。律师在办案时需要援引案例进行比对适用分析,如何收集同类案例,哪些方面可以援引,这都需要律师投入大量精力去钻研。”楼韬说。
面对大数据时代,蒋勇做了一个大胆的设想:“在分析这些公开数据的基础上,律师可以开发一个‘胜算系统’。比如,某类案件在一审、二审败诉后,向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再审,那么再审阶段被改判的概率有多少呢?当公布可见的判例数量足够进行统计学分析,我们是不是可以算出一个准确的概率呢?”
用好微博微信提升品牌
眼下,微博、微信已经成为社交必备工具,对于律师和律所来说,这也是培育品牌的大好机会。
楼韬发现,现在他有很多的工作是通过微信完成的,在办案中微信很有用武之地。“我现在每天不用那么早去上班了。”
事实上,微博、微信起到的作用远远不止这些。一篇文章,通过微博或微信转发,它的传播效果是无边界的。在大家学习、分享的过程中,律师和律所的品牌也在随之传播。
“如果不是移动社交时代,一名律师可能要花10年时间才能建立品牌知名度。现在借助网络社交化工具,律师可以把自己的办案札记、心得体会写出来与别人分享,获得别人的关注和认可。”在蒋勇看来,这就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给品牌成长带来的机会。
来源:浙江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