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文版 >> 行业要闻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1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调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2-02-17    阅读:3,925次

各市(省直)律师协会,金华市律师协会义乌办事处:

加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活动的管理及考核,是完善律师行业准入制度、实现律师队伍建设关口前移的重要手段和保障。为了更好地推动实习管理工作有序进行,充分履行律师协会自律管理职责,全国律协决定开展2011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调研工作,并要求我省于3月1日前提交管理工作报告及问卷调查表,其中部分情况需由各市(省直)律协提供,为此省律协决定对2011年度各市(省直)律师协会开展实习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一次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通过本次调查,准确掌握各市(省直)律师协会2011年度开展实习组织管理及考核工作的情况,充分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律师协会实习管理制度,提高实习管理工作水平,提升新执业律师综合素质,切实把好律师行业入门关。

二、调查内容

(一)一年来开展实习组织管理及考核工作的动态情况,包括申请实习人员的数量、准予实习人员的数量、参加实习考核人员的数量、实习考核的通过率等;

(二)本年度实习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年龄结构、学历、工作经历、道德品行等;

(三)开展实务训练和实习考核的情况和未来一年的工作计划;

(四)开展实习管理工作所面临的问题;

(五)对进一步完善实习组织管理和考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调查方式

由各市(省直)律师协会根据本通知所附调查问卷的要求,认真分析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提出意见和建议,填写调查问卷,形成年度工作报告,2012年2月24日之前将本地区2011年度实习管理工作报告、填制后的调查问卷及其他材料传真至省律协。

四、工作要求

各市(省直)律师协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要结合实际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要准确核对数据来源,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及时上报2011年度实习管理工作报告、填制后的调查问卷、相应工作规范和典型材料,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24日

省律协联系人:谢峰  洪安新  李若珍

联系电话:(0571)88859537

传真:(0571)85124021

附件:《2011年度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工作情况调查问卷》

                       二○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来源:省律协培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