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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律师协会与日本静冈县律师协会联合举行签约仪式
日期:2012-04-05    阅读:2,508次

    4月1日下午,浙江省律师协会与日本静冈县律师协会在省人民大会堂联合举行签约仪式,双方会长分别代表各自律协在《合作交流议定书》上签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省律协名誉会长胡虎林,省司法厅副厅长、省律协党委书记李会光出席会议。会议由省律协副会长郑金都主持。

省律协会长章靖忠首先对渥美利之会长率领的日本静冈县律师协会代表团来浙访问表示欢迎,他说,今年适逢中日邦交四十周年,也是浙江省和静冈县建立友好省县关系三十周年,在这一重要的时刻相聚,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他回顾了两地建立友好交流关系以来开展的互访、跨国仲裁案件协助执行、中日企业法律服务等一系列活动,并指出,浙江律师与静冈律师的友谊具有共同的基础,那就是用同一种语言交流,即“法律”,法律人之间的友谊,因法律的文化、法律的真理以及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而变得更加坚韧和牢固;两地的友好交流,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要求,是促进双方友好合作、法律交流、文化交流的助推器;两地友好合作关系的发展,符合中日友好大趋势,具有历史的智慧和战略的眼光,通过签订交流合作协定书,将为两地律师更深层次的交流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两地律师加强业务往来搭建友好桥梁。

静冈县律协会长渥美利之在致辞中表示,今年是静冈县与浙江省建立友好县省关系整整三十周年。两地在经济、农业、文化、环境保护等方面不断加强交流合作,友好关系不断发展。浙江省律师协会在加强两地律师友好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在带领浙江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值得学习借鉴,相信通过进一步的合作,能够共同推进两地友好关系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省律协会长副会长李根美,省律协秘书长陈三联、副秘书长俞柏盛、曹悦,常务理事姜丛华、邹峻、赵永清以及百余名中日律师出席了签约仪式。

 



来源:省律协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