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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的解答及法律适用研讨会的通知
日期:2018-10-11    阅读:5,832次

各位律师:

  为加强我省律师对《保险法司法解释四》的理解与运用,省律协拟于近期举办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浙江省律师协会 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

  承办单位:浙江省律师协会金融与保险专业委员会

  会议时间

  2018年1019日下午14:00  会期半天

  报到时间:101913:00-14:00

  会议地点

  杭州海华满陇度假酒店 海华厅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满觉陇路2号

  三、会议内容

  (一)《<保险法司法解释四>的审判实务解读》

  主讲嘉宾:倪佳丽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 

  (二)《<保险法司法解释四>对保险公司的影响与应对》

  主讲嘉宾:成伟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法律部总经理

  (三)<保险法司法解释四>对保险纠纷实务的影响》

  主讲嘉宾:万剑飞 省律协金融与保险专业委员会委员    

  四、培训对象

  (一)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成员及各保险公司法务部门负责人;

  (二)省律协金融与保险专业委员会委员及省内报名参会律师。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101212时至101512止,省律协将推35个名额面向全省律师公开报名,毎所限报2人。报名方式:关注浙江省律师协会微信公众号“浙江律协”(zhejianglvxie),点击“会员服务”“活动报名”,选择“《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的解答及法律适用研讨会”,按照要求填报,是否报名成功以页面提示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成功但无故缺席的律师将被取消参加本年度省律协所有培训活动资格。

  (二)本次会议不收取任何培训费用,餐费、住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联系人:常璐璐 严泽君


    话:0571-87755601

    箱:zwh87755601@163.com


浙江省律师协会

2018年10月11日



来源:专业委员会工作部
责任编辑:李军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