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以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庭审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律师也要穿袍出庭了。在法治中国的大背景之下,我国诉讼制度日渐向英美等西方发达国家接近。因此,无论是诉讼律师、或非诉讼律师,出庭艺术都是我们十分重要的基本功,也是评价律师优劣的一个重要的指标。在影视作品中,很多律师因为在法庭中的出色表现而一战成名,大放异彩。
庭上十分钟,庭下十年功。出庭水平是一个律师综合业务水平的集中体现,提高出庭水平也是提高办案质量的必由之路,需要厚积薄发,水到渠成。没有充分的准备,就不会有高质量的庭审!
一、关于调查取证
任何法律理论都不如客观事实重要,由于出现新证据而导致案件方向逆转的情况不胜枚举,所以查明事实真相,包括客观事实、法律事实,是律师和法律共同体最重要的工作。比如雷洋案件,一旦真相查明,是非曲直自然也清楚了。
律师的调查工作一定要有调查提纲、要带着思考进行,并获得第一手证据或资料,我们要尽量出现在第一现场、找到目击证人、找到实际经办人,获得视听资料、电子邮件、书证等证据,对于专业问题,如医疗事故、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应向专家证人请教,或者申请司法鉴定,务必彻底搞清楚。基于案卷、高于案卷,我们不能全信案卷,“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如此便能峰回路转,在取证的路上,你有时会发现,办案思路已经豁然开朗,自己对案件也有了全新的认识。
证据是诉讼之王,它将客观事实变成了法律事实,证据不是孤立的,它充满了内在的紧密联系,庭审是证据的表演,证据是律师最好的武器。
二、关于法律文书
有了证据,就等于有了食材,可以做菜了。灵活使用证据,熟练运用法律,把他们有机地结合起来,于是案件有了灵魂,完美的法律文书呼之欲出,它可以是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代理词等等。证据清单必须一丝不苟地按要求完成,整理得像一本书一样,当然庭审中需要的质证意见、询问提纲、图表之类的也要准备好。
这个时候,你可以在互联网上遨游,梳理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判例大数据、学术动态,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你更需要的是一份专注、独立思考和执着,甚至食不甘味、夜不成寐,因为它可能充满争议,我们需要梳理的法律关系太多,诉讼策略和战术方向的选择太困难,而这些都必然要在法律文书中体现出来。
知己知彼、战术创新、出奇制胜,用法律武器依法将腐朽化为神奇,是律师办案的最高境界,这需要律师非常熟悉事实和法律,并能灵活运用。在本人代理的韩国特大沉船保险索赔案、某银行广东特大船舶融资案中,正是由于律师设计出意料之外的争议解决方案,才使支离破碎的证据被重新组合使用,最后得到省高院支持,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然,对于一些争议大的重大案件,我们不妨试一试模拟法庭,或许可以提前发现问题,并作出调整。另外,出庭人员较多的情况下,事先一定要有分工和侧重,尤其是法定代表人或者经办人出庭时,要有充分准备,以应对比较尖锐的问题。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事实和法律都准备好了,早已成竹在胸,只等法庭的召唤。
三、法庭是律师真正的舞台
律师袍穿好了,法槌敲响,律师来到自己的舞台,就像教师走进课堂、医生来到手术室。
1. 法庭调查是重中之重
一般庭审分答辩、事实调查、辩论三个阶段,但这三阶段应有主次之分。在这三个阶段中,起诉答辩阶段要简单,主要是双方的一个亮相,双方亮明主要理由和观点就可以了,不易过分展开,其目的是让合议庭归纳争议焦点,引导后续法庭调查的方向和进程,经常看到有的律师在答辩阶段就用去一个小时,这样往往会造成陈述重复、降低审判效率。
事实调查要详尽、深入,它是庭前准备的重点,也是判明是非的关键,事先一定要列好表格、准备好对双方证据的质证意见,包括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免被动。对对方的质证意见,如果不符实际的,在征得法庭允许后,要当场作出回应,避免被曲解。辩论阶段的很多话如和证据有关,也可以放在质证阶段讲,会收到很好的效果,但是要围绕证据目的展开,用语简单,这样也可以使后面的辩论更自如、高效。表达的可视化也可以是一个尝试,在本人韩国沉船案件中,我们在法庭中使用了图表、PPT、央视视频来代替部分文字内容,也取得比较直观的效果。
法庭辩论要有亮点、气势。大多数律师会重视辩论,但是很多律师会宣读一下事先准备的代理词了事,这种做法要慎重。辩论一定要根据前面二阶段争议焦点,查明事实(包括提问、鉴定、证人等)的内容进行解读、归纳,事先的代理词要及时调整;内容要有一根主线贯串,有亮点、有重点,红花绿叶分清楚,几轮发言合计时间最好控制在一刻钟到半小时内;充分发挥语言艺术的魅力,要尽量脱稿抑扬顿挫地去讲述,眼睛注视合议庭,用精彩的内容紧紧吸引合议庭的注意力,看不到案卷的其余两名合议庭成员,是你说服并获得他们手中的一票的最后机会,要做到这一点,你必须对全案了然于胸,并区分语言、文字的不同表达效果。
2. 法庭提问很重要
在庭审调查中,有不少提问环节,如法庭的提问、当事人相互提问,对证人、专家证人、鉴定人的提问,这是一个重要的环节,事先要结合已经确立的案件方向做好提问提纲、被问提纲。
当事人之间的提问除了查清事实,往往还起到提醒法庭注意重点的作用,有时也是一支矛,攻击到对手的短处,对手的回答可能会逻辑混乱、自相矛盾、落入圈套,失分多多,但是这时攻防转换很快,我们自己也会面临同样的危险,所以一定要给予足够重视。对出庭的证人、鉴定人的发问一样重要,他们证明的内容往往和案件焦点紧密相关,不可或缺。
提问阶段比较具有独立性、突然性、攻击性,有时会造成案件逆转。在西方法庭是律师展示个人魅力的独特舞台,这一点我们在著名的美国辛普森案件中都领略了,相信在国内法庭中分值也会日益增加,律师可以好好把握,但是要从容不迫、注意分寸、尊重对方、就事论事,个人观点不应过多纠缠,而是留到辩论阶段再陈述。
3. 发言要点不过三,有理就大声说出来
讲者长篇大论,听者昏昏欲睡,这是律师在法庭中要坚决避免的。发言要点不过三,意味着律师要做一个狙击手,用词简洁、精准;意味着分清主次、把握本质、抓住重点;意味着尽量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图表化。就像身上穿的一套西服,颜色太多,估计不会太好看。
在质证、询问过程中,对方可能会有一些虚假的陈述,你需要迅速作出澄清,却得不到机会,也可能你要补充重要事实和理由却被打断,这时你要举手,向法庭讲明补充内容对案件的重要性,并坚决要求法庭给发言纠正机会,有理一定要大声说出来。我们有诉讼法、法庭规则、法庭摄像,可以保护合法权利,只要是正当要求,法庭应当会支持和理解。
4. 法庭是我们共同的课堂,对手使你成长
现在新型案件不断涌现,司法解释也如雨后春笋,要提高办案质量,必须加强学习,打铁要靠自身硬。而在实践中,在实战中学习,更是一种很好的方法,法庭就是我们学习的最好场所,所以我们有时会看到法学院学生旁听庭审。律师虽然各为其主,但是依然须忠于事实和法律,承担起法律共同体司法公正的责任。
有时看到一方律师出言不逊,而另一方又以牙还牙,这是对别人和自己的不尊重,也不利于法庭审理程序的完成,应该坚决避免。在法庭中或者工作中,律师不仅是竞争对手,更多应是合作伙伴、学习对象,我们要学会尊重对手、研究对手、欣赏对手,学习他们的长处、避免他们的短处,与高手硬碰硬地对话,其乐无穷,虽败犹荣。感谢对手带给我们的成功和挫败,它使我们更快地成长起来、更好地成熟起来。
5. 法庭是律师艺术最美的绽放
当庭前千辛万苦一切都准备好了,出庭将变得自信满满、非常自如,你在法律中从容行走、挥洒自由,你只是在享受劳动果实、享受这个舞台,学有所用,你内心的快乐将来自客户的信任,法庭是我们法律人生的重要舞台。
当然,开庭结束并不等于工作结束,我们需要小结,根据庭审情况,考虑是否要进一步补充证据、庭审是否有失误要弥补,递交书面代理意见、准备可能的第二次开庭,等等。
用心去做,独立思考,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办案质量是律师立身之本,法庭是律师艺术最美的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