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温州市中院和市司法局牵头,由温州市法官协会和市律师协会会商制定的《法官与律师互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近日正式实施。据介绍,法官与律师互评机制系温州首创,此举将打造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新模式。
法官与律师相互评议包括整体评议、个案评议、评优评先等机制。评议的方式以“背靠背”为主。其中,整体评议机制是指,每年度由市法官协会、市律师协会联合采取座谈、民主评议、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分别征求法官对律师执业能力、法庭纪律、职业操守、队伍建设,以及律师对法官审判作风、司法能力、职业道德和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整体评价和具体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法官与律师相互评议报告,指出问题并提出防范和改进建议。
个案评议机制是指,以个案办理流程为载体,对有律师参与诉讼并具完整程序的案件,法官或律师在结案时,分别对该案的承办律师、经办法官进行独立、客观的评价,实行一案一评价。法官对律师的评议内容包括出庭仪容、出庭纪律遵守、言行态度、法言法语规范、讼词水平、诉讼技能运用、代理程序规范程度、协同配合、尽职尽责程度、职业品行等内容;律师对法官的评议内容包括仪表仪容、言语规范、庭审驾驭能力、程序适用规范程度、法律运用、判决说理水平、保障律师执业、化解纠纷能力、司法便利为民、廉洁纪律作风等。
互派代表评先评优机制是指,由或通过市法官协会邀请律师代表作为考评小组成员,参与优秀法官及法律文书、案例、庭审、法庭等评选;由或通过市律师协会邀请法官代表参与评选优秀律师以及其他专项先进等。
评议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整体评议以填写评议表格等方式进行,个案评议在网络互评软件上开展,法官和律师经身份认证后参与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协会和提交给主管机关考核法官、律师的依据。根据评议结果评选出来的优秀律师,将可以得到更加优质的诉讼服务,比如,提供相对独立的阅卷、候庭场所、预留停车位,还可以优先受邀担任法官论坛特邀嘉宾、参加优秀评选等礼遇。
业内人士说,通过建立这些评价机制,有助于促进法官与律师之间相互监督、相互激励,提高庭审质量和效果,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进一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