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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招募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4-10    阅读:14,935次
各市、县(市、区)司法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司法部、财政部《关于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切实维护经济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法律援助工作司、法律援助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关于做好2018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中法援基联发〔2018〕2号)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我省律师志愿者招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律师志愿者招募人数和服务地区
  2018年拟在我省招募“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15人。律师志愿者服务的地区包括:西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青海、甘肃、陕西、贵州、四川、内蒙古、云南、广西、海南、湖南、山西、宁夏。
  二、律师志愿者招募条件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讲政治,重自律,热心公益,具有奉献精神。
  (二)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执业三年以上,有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经验和能力。
  (三)工作敬业,责任心强,善于沟通和理性对待冲突和纠纷。
  (四)无酗酒、嗜赌等不良习惯,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五)身体健康,年龄在25-55岁之间(具有特殊经历的人员可酌情放宽)。
  三、律师志愿者招募程序
  (一)宣传和动员(4月8日—4月13日)。各地司法局应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公布报名地址、时间、方式和联系电话,动员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志愿活动。可视律师报名的具体情况,有选择地重点动员一些律师人数较多的县(市、区)和律师事务所,确保招募计划落到实处(2018年“1+1”招募律师志愿者候选人名额见附件2)。
  (二)审核报名和上报材料(4月13日—5月3日)。律师志愿者向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部门报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表由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后,与律师执业证(律师工作证)、身份证、参加社会保障的缴费凭证和享受医疗保障凭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一同报市司法局;市司法局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于5月3日前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各一式四份)一并上报省厅。省厅审核后统一报“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1+1”项目办),审核确认律师志愿者。
  (三)体检和签订协议(5月18日—5月31日)。经“1+1”项目办审核确认的律师志愿者,分别由各市司法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见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官网)。省厅根据“1+1”项目办委托,与体检合格的律师志愿者签订“志愿服务协议书”,向律师志愿者发送《派遣通知书》。
  (四)集中培训和派遣上岗。6月10日前,“1+1”项目办通知各地律师志愿者参加培训。律师志愿者携《派遣通知书》、律师执业证(律师工作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统一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有关政策待遇
  (一)律师志愿者各项政策待遇均按根据《关于组织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通知书》(中法援基联发〔2009〕2号)文件执行。
  (二)服务于西藏、新疆、青海、甘肃的律师志愿者,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补贴每人每月3800元;在其他地区服务的律师志愿者,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补贴每人每月3300元。
  (三)服务于西藏、新疆、青海、甘肃的律师志愿者,增加援藏、援疆及高原费用补贴分别为:西藏每人每年2万元,新疆、青海、甘肃每人每年1.5万元。
  (四)律师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期间,免交服务期内的律师协会会费。连续志愿服务2年以上(含2年)的律师志愿者,结束志愿服务后,可按增加的志愿服务年限,继续享受免交律师协会会费的待遇。
  (五)省、市两级律师协会应当对律师志愿者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细化工作任务,确定专人负责招募、派遣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
  (二)各地要进一步健全“1+1”行动招募选拔机制,通过大力宣传和动员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律师到中西部地区志愿服务的公益热情。在选拔中,要以海选和精选相结合的方式,优中选优,精益求精。同时,在选拔志愿者时,增加执业履历、惯常表现、工作能力、同事评价、业余爱好、经济条件等参考指标,以加强对报名者的考评,严把招募质量关,确保选拔出高素质、高水平和高境界的志愿者加入到“1+1”行动中来。
  (三)认真做好信息审核和体检工作。信息审核工作和体检工作是招募工作的重要环节,关系到“1+1”行动的稳健推进和工作成效。各地要按照要求,认真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组织律师志愿者在指定医院集中体检,避免在报名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
  (四)积极沟通协调,保证招募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各地要及时与省厅、“1+1”项目办联系,加强沟通,保障信息通畅,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联系电话:0571-87054376
联 系 人:周志远
传    真:0571-81050465
E-mail: sftlsgl@foxmail.com

    
附件:

1.“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报名表
2.招募律师志愿者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浙江省司法厅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李军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