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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省律协资源与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日期:2012-03-23    阅读:2,747次

各位律师:

省律协资源与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2010年5月16日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拓展律师服务资源与环境保护的业务领域,提高律师水平,对律师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了进一步提升资源与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的研究力和影响力,引领资源与环境保护专业律师业务,省律协研究决定,在全省执业律师中通过自愿报名、择优选的方式,增资源与环境专业委员会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系本省执业律师,执业年限在四年以上;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好的政治素质与职业操守,近三年未因律师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三)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曾发表过资源环境保护方面的专业文章;

四)在资源(矿产、土地、海洋、能源等)环境保护业务领域有较丰富的执业经验,承办过较大或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  

五)关心行业,热心专业委员会工作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填妥《浙江省律师协会资源与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申报表》(见附件)后,4月15日前电子邮件方式发至省律协专业委员会工作部。

联系方式

省律协专业委员会工作部  周晓钦

  话:0571-87755601(兼传真) 

 E-mail:zjslsxh@vip.163.com 

  附件:《浙江省律师协会资源与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申报表》

                                      浙江省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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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律协专业委员会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