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议上,中日双方律师界就破产法的重要地位、基本制度和跨境破产合作等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讨。双方代表分别都做了专题演讲,并针对两国的破产法规互相提问、切磋。与会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于宁表示,这次会议有利于进一步加深中日律师界对双方破产法制的了解,并更加明晰律师在其中应当发挥的作用。
在2007年的第一届中日律师协会法律研讨会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应日本律师联合会的邀请,在东京与日本律师联合会前任会长平山正刚先生就“关于环境保护及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法律研讨,为双方加强在法律业务领域的交流搭建了良好的平台。
中国的《企业破产法》于
日本律师联合会会长宫崎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冯秀梅、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吴强军、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章靖忠以及来自中日双方律师界的百余位代表参加了本次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