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翘楚•精英•师长——怀念于宁会长
作者:陈三联   日期:2016-07-06    阅读:2,447次
翘楚•精英•师长
——怀念于宁会长
文/   陈三联
  6月7日上午,北京八宝山东大厅。来自全国各地律师界代表及各界人士逾700余人脸色凝重、神情肃穆,缓缓移动着脚步,与我们尊敬的于宁会长作最后的告别。

  人群中的我,亲眼见到司法部老部长张福森同志微颤着双手从告别厅走出,原副部长张苏军同志出来已是泣不成声,曾与于会长搭班子的原全国律协秘书长、现司法部司法鉴定局局长邓甲明双眼血红。一直张罗着料理于会长后事的国浩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李淳,用嘶哑的声音跟我说:“知道你肯定会来……”


  于宁会长安详地躺在鲜花翠柏丛中,身上盖着鲜红的中国共产党党旗,还是那么伟岸、挺拔,那么和蔼、可亲。告别厅庄严、肃穆。花圈从大厅延伸到了外面的过道、走廊。送花圈的,既有现任党和国家领导人,也有已退下来的老领导、老同志,以及于会长生前各界好友,更多的是全国律师界的朋友,有著名的、不知名的律所、律师。
  6月1日是儿童节,噩耗从那天晚上传来。22点多,全国律协副会长章靖忠给我打来电话,说“于宁会长走了!”“怎么可能?”“怎么回事?”真是晴天霹雳!
  可是,这样的事谁会开玩笑?这样的事谁又愿意去相信?我马上去看微信朋友圈,国浩所讣告已发。于会长就这样走了,走得突然,走得匆忙,走得没有留下片言只语。微信圈早已刷屏,各种缅怀于会长的长文短篇无不令人动情,大家都在问同一问题:“于会长真的走了吗?”大家都在说同一句话:“于会长一路走好!”
  连日来,于会长的音容笑貌时常浮现在眼前,他充满磁性的男中音时常萦绕在耳畔……
  7月4日,我因邀请全国律协副会长吕红兵来浙讲课事宜,我们又想起了于会长。红兵会长告诉我,与于会长聚会经常会提到你,特别是你们那次去英国、以色列的出访,每次说到你于会长都是笑声朗朗,非常开心。他说:“全国律协和国浩所准备在7月19日,也就是于会长离开我们49天那一天,会出版一本纪念文集,召开一次纪念座谈会,你可以写点东西,放在集子里。”

  是啊,应该写点。我在6月7日参加完于会长的遗体告别后,从京回杭的高铁上,在朋友圈发了个近千字的短文。后来几次提笔要写,可似乎总是不愿去回忆那曾经非常美好的一幕幕。这次如果不是红兵会长催着交稿,可能还要再拖下去。


高度、厚度与气度
——忘不了的“英国行”

  我与于宁会长的熟识,始于2008年5月随他的一次出访。目的地是英国和以色列。代表团成员包括:时任全国律协秘书长邓甲明,时任贵州省司法厅副厅长季林,时任广东省律协副会长李淳,司法部政治部处长张青,全国律协国际部副主任程幽燕等,共7人。于宁会长担任团长。两周行程的出访考察,使我近距离感受到了于会长的风采。

  英方对我们这次访问非常重视,给予了高规格的礼遇。英国出庭律师公会和事务律师公会官员全程陪同,一周时间,先后安排访问伦敦、曼彻斯特、爱丁堡3个城市,各种会议和活动安排得满满当当。与英国出庭律师公会和事务律师公会的双边座谈,与皇家公诉院院长会谈,会见英国总检察长,参观民事审判中心、公益中心,走访律所,参加苏格兰律协年会等。


代表团访问苏格兰律师公会

  每天,我们不是在会上,就是在去拜访交流的路上,还有我们不习惯的冗长的各种英式宴请。几乎都是上午9点出发,晚上9点以后回房间。每天有三四场活动和宴请,而于会长夹带几句英语的即兴“致辞”可以说是一大亮点。

  出访期间,我国刚刚发生了“5•12”汶川大地震,每次会谈前,英方必会表达向地震罹难者表示哀悼,对遭受地震灾难的中国人民表示慰问。于会长在致辞中一一作回应,代表中国律师及代表团表示感谢。并结合自己在军队服役期间曾参加唐山大地震抢险救灾的经历,告知英国朋友,中国政府、军队和人民一定会尽最大努力,保护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尽快恢复生产、生活,重建家园。于会长的讲话声情并茂,有理有据有高度,坚定而有信心,每每博得长时间的掌声。这个掌声,既是为我国政府、军队、人民的积极作为而鼓,也是为于会长的真情表达而鼓。我国驻英大使馆指派的资深翻译(曾服务过多位高层次领导),私下对我们说:“这样高水平的领导真不多见。”

  每天的行程被各种会议、活动排满,代表团个别成员开始还有所抱怨。还是李淳点醒了大家:这样的场面,这样的交流,你一生中很难再会有第二次。其实,于会长在北京登机前就跟我们说,这趟英国行,英方很重视,活动安排很多,“有些活动我与程幽燕参加即可,你们几个第一次来的不一定全程参加,可以自由安排”。到英国后,他也是多次催我们自行走走看看。眼看第二天下午就要离开伦敦了,早餐后,于会长坚持要给我们安排一下参观。“你们几个去看看白金汉宫、伦敦桥等经典景点,我与李淳、程幽燕去参加会谈,你们中午赶到林肯律师学院,参加出庭律师公会安排的宴请。林肯律师学院非常著名、历史悠久,值得一看”。就这样,我们在伦敦作了两小时的走马观花。


代表团在以色列耶路撒冷

  于会长平和亲切,没有架子,丝毫没有给人一种距离感,更没有任何的特殊化。在伦敦和曼城,我们住的酒店,是英方安排的那种古老欧式小酒店,似乎每个房间的大小、设施都不一样,而我每次拿到的房间都非常幸运,比如比较大,或有个花园大阳台,或有一圈沙发等。一串门发现,还是团长房小,要跟于会长换。于会长总是摆手,不用不用,都一样,还打趣地说,等下我们到你这里泡龙井茶喝。其实,凭他的身份,完全是可以安排套房的,但他没有这样做。连坐飞机也是跟我们一样的经济舱,真的是难能可贵。

  于会长待人真诚,记忆力也是惊人的好。哪怕是生活中的一件小事、趣事,他都记得很清楚。前面讲到,我们在英国一周,习惯了长时间的掌声后举杯开吃,以至于到了以色列,参加完他们的律师年会后,开始我们的自由行程和自己用餐,感觉有点不适应了。于是,餐前我说:“于会长,你致个辞,否则我们吃不下饭”,引得大家开怀大笑。每次我们之间的相聚,于会长都会把这个故事说出来与大家分享。6月6日晚,全国律协副会长金山召集大家在北京新疆大厦缅怀于会长时,全国律协副会长蒋敏还把这段向我求证。那天晚上,我们把第一杯酒都敬了于宁会长。


胸怀、关怀与情怀
———道不完的“浙江缘”


  于宁会长江苏南通人,北大法律系毕业,在中纪委有近十年的工作经历。1994年创办北京时代律师事务所,投身律师事业。于会长虽非浙江人,也没在浙江学习、工作过,但他与浙江有缘,把浙江称作“第二故乡”。

  早在中纪委工作期间,他分管过浙江的反腐倡廉工作,经常到浙江指导,也熟识许多浙江省委、省纪委的老领导。这次遗体告别仪式上,我看到浙江省委老书记李泽民、老省长柴松岳等都送了花圈,许多他浙江的生前好友都专程前往送别。

  从1999年至2011年,于宁担任了两届全国律协副会长、两届全国律协会长,作为深受广大律师爱戴的行业领袖,非常关心浙江律师业的发展。对浙江律师事业的点滴成绩了然于胸,在大会、小会上讲起浙江律师工作,每每如数家珍。


在浙江省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上致辞

  2010年12月,他受邀专程参加我省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从主席台上走到发言席,脱稿致辞半小时。他从中共建党90周年历史,讲到只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为广大人民群众实现理想和追求,告诉我们要从党的发展历史来认识当下律师的社会责任;从辛亥革命100年,讲到那个时期孕育和发展起来的宪政观念、法治理念、民主思想,告诉我们要从百年的历史沧桑中找到当今律师的发展方向;从浙江律师业发展取得的成绩,讲到全国律师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以及“十二五”时期如何抓住机遇、谋划好律师业发展……讲话立意之高远、思想之开阔、表达之精准、对行业之倾情,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赢得了400多与会人员长时间热烈的掌声。当时曾聆听过于会长致辞的政法界朋友,多年后还跟我说,你们全国律协的于会长知识渊博、功底扎实、口才了得,真是“高大上”。
  今年3月底全国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期间,于会长百忙之中还拨冗携金山副会长参加浙江团的团聚。席间,于会长兴致高昂,谈笑风生,与我们谈的最多的,还是浙江律师如何在当前大好形势下实现跨越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在浙江代表团团长、省司法厅副厅长俞世裕的提议下,几位年轻的浙江律师纷纷与于会长合影留念。谁知道,这一次相聚,竟成我们的永别。
  6月7日的微信圈,我省丽水女律师李晓丽晒出她与于会长的合影,并写道:“2010年,浙江省律师代表大会,我认识了于会长,他是我仰视的人。2016年,全国律师代表大会,我挽着他合影,他郑重答应,来年春暖花开一定到丽水。今日,心中大恸如我之人,岂止千万!于会长,一路走好。”
  1983年出生的杭州女律师夏晶晶,是参加本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最年轻的代表之一,她与于会长能合上影,兴奋了好几天。当听到噩耗,她从手机上翻出合影,眼泪就哗啦啦流了下来。

  我们省律协秘书处的同志,也用各种方式怀念于会长。2009年春节前夕,适逢于会长来杭,欣然参加我们秘书处小伙伴带家属在灵隐边上一个餐厅的年夜饭。除了又一次聆听他的餐前“致辞”外,还与我们挨个敬酒,笑拉家常,祝大家新春快乐……所有这些,都历历在目。


出席在杭举办的第二届中日律师法律研讨会

  于宁卸任会长职务后,每年会来杭州几次,每次总是邀请一些浙江的老领导、老同志以及靖忠和我相聚叙旧。他身体硬朗,酒量甚好,除了痛风,没有什么不适。他最后一次来杭,是今年3月14日。那天,我在余杭参加会议,结束后匆匆往回赶,在宋城边的一个酒店,与他共进晚餐,还有靖忠和他在杭的几位朋友,叙情论事,不亦乐乎。在北京6月6日金山会长安排的晚餐上,靖忠说,于会长真的是把浙江当作“第二故乡”,连他北京住的房子,买的也是浙江绿城开发的。
  ……所有这些,仿佛就在昨天,仿佛就在眼前。
  “肴案盈我前,亲旧哭我傍。欲语口无音,欲视眼无光。”我们无不为突然失去一位行业翘楚、律界精英、亦师亦友的于宁会长而扼腕唏嘘。“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谨以此文缅怀于宁会长。于会长一路走好……
                             

         2016年7月5日深夜于曲荷巷




责任编辑:姚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