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十四五”时期浙江律师业发展 规划纲要》的通知
日期:2021-12-31 阅读:16,952次
各市律师协会,义乌市律师协会:
《“十四五”时期浙江律师业发展规划纲要》已经省律协十届常务理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律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律师协会
2021年12月30日
“十四五”时期浙江律师业发展规划纲要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浙江是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改革开放先行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十四五”时期,是推动浙江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努力打造重要窗口、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和法治中国示范区的重要时期,是浙江律师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推进律师行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为持续深化律师行业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我省律师队伍建设,提升我省律师法律服务的整体竞争力,明确我省律师行业未来发展方向和目标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律师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根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结合浙江律师工作实践,制定本纲要。
一、“十三五”时期浙江律师业发展回顾
“十三五”时期,浙江律师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聚力我省“两个高水平”建设,以行业党建为统领,以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为重心,以实施“三名工程”“扬帆行动”为抓手,不断推进律师事务所、律师专业化、品牌化建设,全面助力社会治理、公益事业和疫情防控,取得了不平凡的成就。浙江律师队伍不断壮大,行业规范化建设有力推进,律师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律师社会形象不断改善,律师行业影响力与美誉度持续提高。
一是律师队伍发展实现新跨越。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有律师27302人,较2015年增长75%,每万人口律师比为4.2,律师人数位居全国第七,其中专职律师22345人,兼职律师642人,法律援助律师325人,公职律师3635人,公司律师346人;共有律师事务所1636家,较2015年增长29%。浙江律师人数逐年递增,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队伍结构日趋合理;规模所、品牌所、专业所不断增加,律师事务所整体竞争实力显著提升。
二是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揭开新篇章。在浙江省司法厅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省、市律师行业党委立足行业特点,在浙江省律师行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实施“三年创优、整体跃升”工程、律师行业党建引领发展“四大工程”,深化“三强双进”党组织创建等系列工作,抓党建、带队建、强所建、促发展,不断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有党员律师11657人,占浙江律师总数的43.4%,较2015年增长90%;建立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814家,其中律师事务所党委4家,律师事务所党的组织和党建工作实现全覆盖。
三是服务保障大局取得新成效。浙江律师主动贴近、积极作为,全力服务政府重大规划、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法治体检”,并为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转型升级、浙商回归、知识产权保护、科技创新、“一带一路”“五水共治”等开展了专项法律服务行动。在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浙江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定分止争,担任基层调解员化解矛盾,担任“两代表一委员”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为维护社会和谐贡献法律力量。在笃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实践活动中,浙江律师通过开展法律援助、公益法律服务和社会公益慈善活动,推动全民懂法守法,弘扬优良社会风尚。浙江律师累计担任27.78万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当选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24人,处理信访法律事务3.6万余件,调解矛盾纠纷7.2万件次,开展公益服务107.8万余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2.5万余件。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后,浙江律师发布企业应对疫情法律方案、普法材料530余件,为2万余家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服务,捐款捐物2711万余元,参加街道、社区等志愿服务1.37万次。
四是办理业务数量创新高。相较2015年,2020年底,全省律师担任各类法律顾问增加30267家,同比增长71.26%;办理案件总数增加265217件,同比增长63.39%;其中办理刑事诉讼案件增加13948件,同比增长37.54%;办理民商事诉讼案件增加184751件,同比增长67.31%;办理行政诉讼案件增加9093件,同比增长104.07%;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增加23005件,同比增长118.23%;参与调解各类案件增加8994件,同比增长84.34%;办理仲裁案件增加10272件,同比增长105.81%;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增加131554件,同比增长117.1%。浙江律师办理案件数量全国排名第五,人均业务量排名全国第三。
五是律师社会形象再获新提升。省律师协会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举办多场新闻发布会,运用各类媒体,向社会发声,传递行业正能量。我省共有133家律师事务所获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浙江著名律师事务所;241名律师获评全国优秀律师、省功勋律师、优秀律师、优秀青年律师、优秀女律师、优秀专业律师,行业建设和律师事务所自身建设先进不断涌现,美誉度持续提升。
“十三五”时期,浙江律师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律师服务能力和水平尚不能完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数字化建设在行业管理的基础建设、数据管理、业务融合、创新运用等方面,还有不少弱项;行业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对律师行业发展规律的准确把握以及律师事务所管理模式多样化的研究仍需进一步加强;律师的执业环境和规范化建设仍需完善;律师业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突出,不同地区发展不均衡以及律师事务所之间发展的不均衡等问题仍然存在。解决这些问题,将是浙江律师行业发展的重要任务。“十四五”时期,浙江律师业将锻长板、补短板,站在新起点,履行新使命,科学规划、精准施策,努力实现浙江律师业高质量创新发展,为推动浙江全面小康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十四五”时期浙江律师业发展总体目标
“十四五”时期浙江律师业发展总体目标是:实施“12610战略”,即“一条主线,两个阶段性目标,六个战略重点,十大重点任务”,为实现浙江律师业现代化不懈奋斗。
(一)一条主线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不动摇,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为纲领性要求,以打造全国律师行业党建高地、省域法律服务高地和律师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标杆区为目标,以建设“六个浙江律师”为抓手,推动全省律师行业加速实现高质量、现代化发展,不断提升浙江律师业现代化水平,为推动浙江全面小康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两个阶段性目标
一是打造全国律师行业党建高地、律师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标杆区和省域法律服务高地,保持我省律师事业发展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二是建成与省域治理现代化、高水平整体智治体系相适应的律师队伍,率先实现律师行业的社会主义现代化。
(三)六个战略重点
以全省律师行业率先实现高水平现代化为总战略,不断完善律师制度建设和行业管理模式,建成具有浙江特色的律师管理体制,锻造以红色、现代、勤勉、文化、开放、精进为特色的高水平律师队伍。一是以红色浙江律师建设为目标,奋力打造最具过硬政治素质的律师队伍高地;二是以现代浙江律师建设为目标,奋力打造最具精准规范管理的律师队伍高地;三是以勤勉浙江律师建设为目标,奋力打造最具精湛专业技能的律师队伍高地;四是以文化浙江律师建设为目标,奋力打造最具法治文化底蕴的律师队伍高地;五是以开放浙江律师建设为目标,奋力打造具有广泛涉外法律服务能力的律师队伍高地;六是以精进浙江律师建设为目标,奋力打造最具智慧数字特色的律师队伍高地。
(四)十大重点任务
一是弘扬“红船精神”,坚持党建引领,牢固树立“人民律师为人民”理念,打造浙江律师“红色名片”;二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优化律师事务所管理水平,打造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三是落实“安全发展”底线要求,创新“枫桥经验”新内涵,在“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中担当新使命;四是全方位服务“法治浙江”建设,助力打造“法治中国示范区”;五是践行“两山理念”,助推“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建设;六是主动适应科技发展新形势,为浙江“数字化改革”高效赋能;七是以“一带一路 ”建设为契机,加快打造国际化律师队伍;八是加快实施“扬帆行动”,推进律师业均衡发展;九是加强“高、精、尖”非诉讼法律服务能力提升,紧贴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十是创新区域合作共赢举措,加快律师行业“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三、“十四五”时期浙江律师业发展主要内容
(一)全面提升浙江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水平
1. 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建引领作用。完善、改进、规范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组织设置、管理、领导等制度,健全律师行业考核体制,引导和规范党建工作,建立一流的律师党建机制,着力培育一批党建工作先进典型、示范亮点和特色板块。深化长三角地区律师行业党建联盟工作,推动组织共建、队伍共育、资源共享。
2.充分发挥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扩大党员律师队伍,选树表彰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优秀党员律师;选拔、推荐优秀党员律师担任各级人大政协代表委员、各级政府和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各级律师协会理事监事,进一步确立优秀党员律师行业领军作用。
3.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建基地教育作用。建设党员律师“红色教育基地”“红色培训基地”和“红心实践基地”,推动党建与业务的整合,打造党员律师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服务法治的实践示范点。
4.统筹构建推进多项律师行业党建机制。构建党员律师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激发党员律师干事创业的热情与动力;构建律师行业党建品牌示范机制,优化律师行业党建品牌;构建律师行业党建评价机制,推动党建考核日常化、精细化、规范化。
(二)全面组织引导浙江律师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
1. 为政府重大战略、重大项目、重大工程提供法律保障。组建专业律师团队,研发新型法律服务产品,为数字经济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一带一路”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重大战略、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 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有效发挥律师担任党委、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为全省重大行政决策、立法立规项目论证、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疑难涉法事务处理等出具法律意见;完善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出台工作规则,以可视化方式清晰呈现审查流程;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涉法事务,建立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备案机制,筑牢合法性审查协同高效的保障机制;健全约束激励机制,出台法律顾问考核评价办法及考核方案,建立市场化、差异化的报酬与约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性。
3. 深化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全覆盖工作。建立基层(直属)商会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利用微信、钉钉等信息手段,及时向市场主体发布法律顾问进驻信息,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治宣传讲座、争议解决指引等多样化法律服务。
4.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矛盾化解。探索“互联网+公益法律服务”模式。全面落实《浙江省律师协会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实施办法》及其《考核办法》,鼓励律师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法律服务。加强与工青妇、残联、关工委等组织的合作,增强对困难群体的法律帮扶。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涉法信访事项、各类公益法律服务等工作,为群众答疑解惑,努力成为社会矛盾解决的参与者、协调者、预防者,助力我省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三)全面提升浙江律师业整体核心竞争力
1.打造具备规模、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争取到2025年底,我省常住人口每万人拥有律师比超过5.2,培养1000名以上律师行业领军人才,重点培养涉外、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等前沿业务人才,律师队伍在年龄结构上形成合理梯次,在成员结构上形成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优势互补的格局,在知识结构上进一步拓宽和充实新型法律专业范围。律师担任“两代表一委员”人数显著增加。
2. 提升重点领域法律服务质量。抓住浙江推进对外开放、一带一路建设及“凤凰行动”等发展机遇,加大相关政策、规定、服务流程和案例的研学力度,提升法律服务技能和服务经验。引导和帮助律师事务所与监管部门及其他中介服务机构加强交流和合作,鼓励和支持律师参与影响力大、涉及面广的专项法律服务。
3. 加强信息和知识成果收集共享。充分依托各级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的力量,加大对行业共性和基础性知识、信息、案例的搜集、积累和共享,梳理及优化各项业务操作规范文本指引及范本。
4. 优化市场环境,抵制不正当竞争。引导全体律师诚信执业,坚持共赢意识,抵制不正当竞争,营造公平竞争的执业环境。引导全体律师相互尊重,共同抵制一切侵犯律师执业权益、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5. 加速形成长三角地区律师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完善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律师协会经常性交流机制和相关制度,探索在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分别设立长三角一体化律师行业联络办公室,逐步推进交流合作定期化和常态化,借助长三角区域联合优势提升浙江律师业发展水平。
(四)全面打造高素质浙江律师人才队伍
1. 培养重点领域高端法律人才队伍。加强与相关部门会同研究,争取将律师人才发展纳入政府人才发展整体规划。加强对专业律师的定向培养,拓展新兴法律服务领域,鼓励律师事务所培养和打造熟悉前沿业务领域的律师团队。
2. 提升律师专业服务水平。进一步细化专业领域,以应对不断细化的社会分工与不断提高的客户要求;进一步完善专业化评定标准,建立健全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进一步增强专业化评价的激励机制,鼓励律师事务所引进专业人才律师,优先推荐专业律师进入各专业委员会发挥引领作用,开展专业培训和人才培养,制定表彰奖励政策。
3. 加强青年律师培养。全面落实全国律协《关于青年律师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我省律协的实施细则,完善青年律师培养机制与模式,建立全省律师行业后备人才库。各级律师协会选拔优秀青年律师进入律师协会担任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职务,推荐入选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青年英才,推荐担任各级“两代表一委员”。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青年律师晋升机制,为青年律师提供符合其成长规律的晋升路径,激励青年律师努力提升执业水平。律所和律协共同把好青年的入门关、成长关和成才关。加大青年律师表彰奖励力度,形成榜样示范效应。
(五)全面推动律师行业逐步实现均衡发展
1. 努力实现执业律师个体之间均衡发展。加强对创收能力较弱律师群体尤其是青年律师的帮助;增强业务培训的深度和广度,鼓励律师进行法律服务产品研发、普法文章发表、论文写作、讲座授课,拓展案源;引导律师事务所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分配机制和人才培养机制,鼓励建立长期性紧密型专业化团队;加强与境内外机构及校院合作,系统开展律师学历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等工作。
2. 努力实现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快速发展。各级律师协会在人才引进、薪酬待遇、业务发展和增强能力方面为律师事务所提供普惠公平的引导和管理;鼓励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在规范发展的同时做精做专,与规模律师事务所开展差异化竞争;统筹安排优秀所、龙头所、规模所与中小型律师事务所结对,帮助中小型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培养人才、推进信息化建设;继续减免中小型律师事务所会费,争取相关扶持政策;加大对中小型律师事务所的表彰力度。
3. 努力实现律师业务结构合理化。实施品牌战略,鼓励规模所加强企业上市、国际贸易、海事海商、国际物流、知识产权、基建工程等专业特色建设;鼓励建立专注社区服务、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劳动争议、消费维权等传统法律服务的精品所,实现全省律师业务结构完整,门类齐全,覆盖社会和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
4. 努力缩小地区之间律师资源分布差距。鼓励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到欠发达地区设立分支机构;鼓励通过对口援建、挂职锻炼、交流培训等形式支持欠发达地区律师事业发展;鼓励省内律师事务所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律师事务所进行帮扶结对;集中实施一批法律服务扶贫项目;持续推进“1+1”法律服务志愿者、浙江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活动;支持利用互联网等方式开展远程法律服务。
(六)全面推动律师事务所管理发展再上新台阶
1. 引导不同类型律师事务所健康发展。持之以恒建设规模化律师事务所,鼓励异地开办分所,引导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体系制度,力争到2025年,全省100人以上规模律师事务所数量达到30家以上;齐头并进建设专业化特色化律师事务所,培育和扶持省内具有鲜明专业特色的律师事务所,从规范管理、队伍建设、监督指导、品牌形象建设等方面进行引导和管理;精益求精建设区县律师事务所,引导区县律师事务所学习先进律师事务所的管理经验、业务模式,倡导因地制宜开发法律产品,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2. 推动律师事务所自身改革创新。
(1)推动律师事务所治理机制改革创新。克服权利义务不合理配置等制约律师事务所发展的问题,完善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建立科学的民主集中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效率。
(2)推动律师事务所分配机制改革创新。改革单纯以创收为指标的分配机制,将党建、品牌、人才、团队、文化、宣传、公益和管理投入纳入综合考量范畴,均衡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管理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分配制度。
(3)推动律师事务所管理机制改革创新。加强对人才机制的研究,建立科学的人才管理和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律师事务所业务管理新模式,强化团队协作和专业化分工,促进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加强律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建立完整的质量监控体系,强化质量、品牌意识。加强规范化建设,建立以律师事务所章程为核心、细化管理规则的全套规范管理体系。
(4)推动律师事务所互联网时代管理模式改革创新。鼓励律师事务所探索管理新模式,提倡律师事务所间信息的互通共享,创造开放式共享舞台。
(七)全面加强浙江律师行业文化建设
1.继续弘扬和全面加强以“忠于法律、勇于担当、诚信务实、勤勉尽责”的浙江律师精神为核心的浙江律师行业文化建设。
2. 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引领律师行业文化建设。带头尊崇宪法和法律,带头维护法律尊严,在律师文化中凝聚对党的拥护,对法治的信仰,对人民的热爱,用律师的忠诚与担当,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3. 以传统文化哺养律师行业文化建设。浙江律师行业文化建设应善于从博大精深的中国传统文化中吸取辩证思维、雄辩艺术、严密逻辑、法治精神等精华元素,实现古为今用,传承文化瑰宝。
4. 结合地域文化开展律师行业文化建设。浙江律师行业文化建设应与浙江文化深度融合,注重吸收“红船精神”“浙商精神”以及求真务实、勇立潮头、经世致用、百折不回的浙江传统文化精髓,形成浙江律师鲜明而独特的文化品牌。
5. 结合律师工作实践开展律师行业文化建设。律师事务所充分重视文化建设,树立品牌形象,形成长远核心竞争力。律师充分发挥个人特长,通过锤炼道德品格,提升业务素质,把个人成长与律师事业发展相结合,相得益彰,共同促进。
(八)全面优化律师执业环境
1. 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进一步加强与公、检、法、司法行政机关以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建立多部门合作、业务培训、信息联动和共享机制,规范工作衔接和协助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法律职业荣誉感。推动完善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机制,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执业权利救济机制,切实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和人身权利。到2025年,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基本形成,科学完备的律师维权工作机制全面建成。
2. 强化律师行业自律监管。探索建立职业道德评价机制、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与律师职称制度挂钩制度,完善律师业投诉处理和惩戒机制,出台律师行业“负面清单”,深入开展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完善律师行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到2025年,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行为大幅减少,律师执业权利得到全面保障,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基本形成。
3. 加强律师工作宣传力度。聚焦律师行业党建、律师服务中心大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保障民生等领域,深化宣传,不断提升律师工作美誉度和影响力。
(九)全面依托数字化改革实现浙江律师业创新发展
1. 依托大数据技术,提高法律服务效率。利用大数据技术打造商业性人工智能法律咨询服务产品,扩大法律咨询服务受众面;利用大数据技术提高客户与律师匹配度,降低客户寻找成本和律师接案成本;通过以大数据为基础的客户管理系统,提升客户维护能力,提高客户满意度。
2.依托信息技术工具,创新律师办案模式。依托信息技术工具,打造标准化产品和非标准化产品,形成标准化办案流程,有效减少律师投入、降低成本;提高律师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客户进行深层次挖掘的能力,大幅度降低个性化法律服务的成本;借助信息技术工具深挖潜在的、有价值的案件信息和相关案例,辅助律师工作。
3.依托数字化手段,提升律师行业信息化管理水平。律师协会建立健全律师培训、考核、评定、表彰、惩戒等相关信息联动系统,完善实习律师线上学习、线上考核模式,完善律师事务所、律师数字化基础档案及诚信档案,加强与移动微法院、浙江检察等数字化办事系统的衔接。律师事务所使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展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律师执业档案、诚信档案、案卷档案、财务档案,以数字化、无纸化方式逐渐替代传统收结案流程,提升工作效率。
(十)全面提升浙江律师涉外法律服务能力
1. 加强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落实《浙江省涉外法律服务发展专项行动计划》,推动出台配套优惠政策,吸引具有海外留学或工作经历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到浙江执业;与高等学府建立合作关系,发掘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给予更具吸引力的实习就业机会;强化涉外律师培训,加强对律师出国留学、访学的支持力度;推动省内律师事务所在国外建立分所,加强与国际优秀律师事务所的交流学习,培育国际化律师团队。力争到2025年,引进培养不少于1000名涉外法律服务人才。
2. 提升国际法律事务参与度和影响力。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法律业务,设立“一带一路”律师联盟杭州中心,支持浙江律师参与国际法律交流研讨,推荐优秀律师加入国际经贸组织的专家机构、评审机构、争端解决机构等相关国际组织,逐步提升浙江律师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高标准打造涉外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库和域外法律检索平台,为境内外企业依法开展跨境经济活动提供精准法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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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梅馨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