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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律师协会反倾销与WTO等三个专业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9-07    阅读:3,323次

各市(省直)律师协会,各县(市、区)律师协会分会、联络处:

省律协反倾销与WTO个专业委员会任期已满,为加强对我省律师业务工作的指导,更好地发挥专业委员会在专业领域中的作用,根据省律协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对任期已满的三个专业委员会进行换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期已满的专业委员会

反倾销与WTO专业委员会

金融与保险专业委员会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

二、专业委员会委员申报条件

(一) 本省执业律师,且执业年限在四年以上;

(二)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与职业操守,近三年内未因律师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三)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相关专业文章曾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或在省级以上理论研讨会上获奖;

(四) 具有较丰富的执业经验,承办过相关专业领域内重大或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

(五) 关心行业,热心专业委员会工作。

三、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申报条件

(一)执业年限在八年以上,系该业务领域领军人物;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与职业操守,未因律师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三)具有奉献精神,热心专业委员会工作,并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四)原则上要求具备高级律师职称。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自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11年925日止,申报人员可从神州律师网下载《浙江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申报表》(附件1)或《浙江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申报表》(附件2),按要求填妥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省律协专业委员会工作部。

申报主任(副主任)的律师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相关专业领域的研究文章(电子版);

(二) 在相关专业领域承办过的重大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电子版或复印件);

(三) 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聘书(复印件)等;

(四) 对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规划(电子版)。

五、其他要求

(一)每位律师限报两个专业委员会;

(二)每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申报同一专业委员会的人数不得超过3人;

(三)每位律师限报一个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

(四)每个专业委员会委员人数限额40人,超过40人的,由省律协择优确定。

六、联系人

省律协专业委员会工作部  周晓钦  陈罗兰

电话:0571-87755601(兼传真)

E-mail:zjslsxh@vip.163.com

附件:1.浙江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申报表

2.浙江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申报表

                                                                 



来源:省律协专业委员会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