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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浙江省律师协会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考核办法(试行)》试行期的通知
日期:2023-03-29    阅读:4,584次
        各市律师协会,义乌市律师协会:
  《浙江省律师协会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公益考核办法”)经省律协十届常务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试行二年。《公益考核办法》实施后,对促进全省律师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树立律师行业良好形象起到了积极的引领作用,但也反映出一些问题,需要对《公益考核办法》进行完善。同时,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工作日新月异,其内容和形式也在不断扩大和深化,有必要继续通过一段时期的实践检验,广泛听取律师反馈意见和社会大众的反响,为下一步全面完善和修订《公益考核办法》打好基础。
        经省律协十届常务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延长《公益考核办法》的试行期至修订版出台。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律协。

       附件:《浙江省律师协会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考核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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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律协会员部
责任编辑:雷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