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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制报:省政协委员陈三联:从优秀律师中遴选法官 减少“秋菊”式讨说法
日期:2014-01-20    阅读:1,519次
 本报记者 陈岚
  省律师协会秘书长陈三联既是省政协委员,又是省政府参事,在很多场合,他都会作为全省律师的“娘家人”,为整个行业的发展建言献策。这次的两会也不例外,他带来了两条和律师息息相关的建议。

  让优秀律师有渠道成为法官

  说起自己今年提交的《关于从优秀律师队伍中遴选法官的建议》,陈三联的话匣子一下子打开了。他说,目前,进入法官队伍基本上是两个渠道,一是部队转业干部或其他具有公务员身份人员调入;二是法科毕业生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这两个渠道都存在缺陷,前者缺乏基本的法律素养,后者缺乏生活经历和司法实务经验。
  “按照现行《法官法》的规定,大学刚毕业,拿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法律工作满2年就可以担任法官。你想象一下,一个20多岁,可能还没有谈过恋爱的年轻法官,要如何去面对一桩离婚官司,如何去确定夫妻感情究竟有没有破裂?”在陈三联看来,法官判案不光是依据法律,还需要依据经验和良知。
  “一个多月前,最高法院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高层次审判人员,选任包括刑庭副庭长、研究室副主任等5个职位,选任条件中明确执业十年以上的优秀律师优先录用。”陈三联说,这种形式很具有借鉴意义。
  同时,他还建议根据法官的等级,而不是行政职务来确定法官的待遇,从而提高有政治诉求的优秀律师担任法官的意愿。而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也可以帮助推荐、审核,确保政治合格、品行良好、业务过硬并有从政意愿的优秀律师进入法官队伍。

  农村法律服务应实现有效覆盖

  《关于加强农村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陈三联今年提交的另一项建议。
  “目前,我们省致力于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均等化和便捷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省有近3万个村(社区)配备了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覆盖率达92%。量上去了,质也要上去,我现在关注的是如何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
  在提这个建议之前,陈三联到绍兴新昌等地做过一些调研,发现农村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和实际所能享有的法律资源之间,还存在很大的差距。
  “全省三分之一律师集中在杭州,有些县里只有二三名律师。不少偏远地区的农村老百姓遇到了法律问题,还在像‘秋菊’那样讨说法。”
  陈三联介绍说,全省有3万多个村级组织和社区,但目前只有杭州、宁波、温州等部分地区对律师担任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了政府财政部分保障,金华、湖州、台州等地区仍未列入财政预算。省财政转移支付的补贴每年也只有830万元,各市、县(区)配套补贴不足3000万元。我希望政府能积极争取将农村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在政策扶持方面,能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将触角更多地向农村延伸。”


来源:浙江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