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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制报:温州“律超人”法律电商平台上线
日期:2015-11-05    阅读:3,030次
  遇到法律纠纷,非得跑前跑后、费时费力地去律师事务所找律师?那已经是过去时了,现在足不出户、一键下单就可以得到律师帮助!近日,一个名为“律超人”的法律电商平台在温州正式上线,法律服务搭上了“互联网+”的快车,可以像网购一样简单、快捷。

  让找法律服务像网购般简单

  “律超人”是温州律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一个品牌,利用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平台,专注于在线法律服务,于10月21日正式上线。平台可在线为个人和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法律调查、委托诉讼、政府服务、法律顾问等服务。
  据“律超人”创始人之一、浙江和乐律师事务所执行董事金科介绍,在我国,律师仍属于稀缺资源,有数据显示,我国仅有不到30万的执业律师,以13.6亿人口计算,每万人拥有的律师数仅为2人。因而,在现实生活中,常常出现“律师们在想到哪里找当事人,而当事人也在苦恼到哪里找律师”的情况,法律资源不匹配和法律需求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日益凸显,这就亟需为当事人和律师搭建一个法律服务供需和业务对接平台。在这一背景下,“律超人”应运而生。
  目前,经过14次升级的“律超人”已经设置了微信公众号、APP、PC端等三大入口,在线注册的执业律师已有60多人。当事人只需通过微信或PC端(其中面向当事人的APP正在开发中)提交自己的法律服务需求,然后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在线支付相关费用,另一端将有律师实时在线“抢单”,即可满足当事人的法律需求。
  前不久,一位当事人通过“律超人”平台向律师发出咨询:“行人突然闯红灯,我开车来不及刹车撞到了,对方被撞成重伤,请问我要赔吗?”来自浙江知仁律师事务所的叶凯文律师很快抢单,并给出答复:虽然行人有过错,但是机动车也要承担赔偿责任,除非损失是由行人的故意造成的。同时,律师也详细列出了相关的法律依据。整个过程仅仅花费了7分钟,就像是日常网购一样简单、快捷。

  实现当事人与律师的“双赢”

  “互联网+”的热潮改变甚至颠覆了许多行业。那么,当法律服务遇上“互联网+”,将擦出怎样的火花?实践证明:“互联网+法律服务”将改变法律服务消费的传统模式,实现“互联网+”新型服务模式。
  据金科介绍,传统的法律服务普遍存在价格不透明、费用高的弊端,而“律超人”通过法律服务产品的标准化,在平台上予以明码标价,让法律服务的价格趋向标准化,打造成为人人都用得起的私人法律专家。
  在“律超人”网页,各项法律服务的价格都是一目了然,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需要的法律服务产品。以法律咨询为例,目前平台根据不同的咨询方式推出了三类产品:1元的体验咨询,律师在接单后24小时内给予回复。20元的专业咨询,律师接单后15分钟内回复,而且律师会结合案例进行一次详细回复,另外用户还可以追问2次。还有60元的电话咨询,律师接单10分钟内主动联系用户,电话咨询参考时间为半小时。
  此外,该平台采用律师实名认证制度和网上交易第三方担保制度,实行严格的法律服务商准入机制及服务评价体系。在这样的前提下,当事人足不出户便能找到可靠可信的律师,实现“一对一”的个性化精准服务;而且还可以对律师的服务态度、服务时间、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从律师的角度来说,传统的法律服务大多是靠熟人介绍,尤其是青年律师,即使专业水平再好,也要面临着接案难、无案源的困境,而“互联网+法律”将传统的熟人模式转变为生人模式,为律师免费搭建了一个法律服务业务对接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律师们可以通过“抢单”,更快找到案源,增加收入、拓展客户群。据统计,目前平台注册用户已近300人。

  将成为公共法律服务有力补充

  “律超人”带来的是全新的法律服务模式,但一个新事物的产生必然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互联网+法律服务”也不例外。
  正如温州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孙晓宁所言,随着互联网模式的不断普及,“互联网+法律服务”将是一个发展趋势,但也可能会有一个曲折的过程。“与普通商品不同,法律服务是一种智力成果的体现,因而要发展法律服务电商平台,必须首先在法律服务产品化、标准化方面作出努力,否则有一定的难度。”孙晓宁坦言。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法律服务是一项非常个性化的业务,每个案子都不一样,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当事人对服务质量的评价都不尽相同,因而使其完全标准化,“有难度,需要一步步探索。”
  温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颜华跃也提出,由于现有的网上法律服务市场还不是很成熟,群众对全新法律服务消费模式难以适应,“律超人”法律服务平台的发展将需要一个完善的过程。但不可否认的是,“律超人”通过在线下单、律师抢单的模式提供法律服务产品,其在便捷、高效以及专业性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同时,这一模式对于公共法律服务也将是有力补充,起着一定的互补作用。”
  颜华跃还表示,对于先行先试的“律超人”,司法行政部门将着重关注其动态变化,同时重视群众投诉,并及时给予依法处理,确保其在现有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范围内有序发展。

来源:浙江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