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各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要普遍设立公职律师,发展公职律师队伍。去年试行的《浙江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赋予了律师协会对公职律师开展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继续教育培训的职责。为切实履行职责,培养合格的公职律师人才,省律协认真筹备,精心安排授课老师。培训期间,省律协秘书长陈三联主讲《律师制度与律师职业》,解析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肯定了公职律师的法律地位和作用。培训班还邀请了省政府法制办、省高院行政庭领导、高校行政法教授等分别讲授《行政复议的地方实践及发展趋势》《从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谈依法行政》《如何判断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等课程,在理论指导和实践经验等方面对处理行政机关所涉及的法律事务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