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律协、金华市律师协会义乌办事处: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规定,浙江省律师协会将于2010年下半年召开浙江省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推选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和理事候选人的相关事项经省律协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会长会议研究后已由省律协七届六次理事扩大会通过,现通知如下:
一、代表、理事候选人名额分配原则
根据省律协往届代表、理事候选人名额分配情况和我省律师队伍发展情况,浙江省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及理事候选人名额分配原则按一定基数加执业律师人数比例确定,以保证律师人数较少地区也有一定数量的代表、理事,同时,确保产生代表、理事与执业律师人数比例的均衡性。另定向增配义乌市理事候选人基数1名。
参照全国律协做法,法援、公职、公司律师作为正式代表参会,但代表名额和理事候选人名额分配与其他律师有所区别。
二、代表、理事候选人名额分配方案
浙江省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按各市(省直)基数3名加上律师执业人数的3.5%(四舍五入)确定。法援律师代表3名,由省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推选;公职律师代表2名,由杭州市、宁波市各负责推选1名;公司律师代表1名,由杭州市负责推选。
浙江省律协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名额按各市(省直)基数3名加上执业律师人数每满180人增加1名确定,其中义乌市不少于2名。法援律师理事名额为1名。
各地执业律师人数计算截止到
三、代表的条件
1.是浙江省律师协会个人会员,并经省司法厅审核取得律师执业证或律师工作证的律师;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遵守宪法和法律;
3.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行业处分;
4.有较强的律师业务能力、理论水平及执业经验。
四、理事候选人的条件
1.是浙江省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2.执业五年以上;
3.热爱律师事业,热心律协工作;
4.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本地有一定影响;
5.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五、代表、理事候选人产生办法和时间
代表、理事候选人可根据当地实际采取选举或推举的方式民主产生,由各市(省直)律协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在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
浙江省律协第七届常务理事为浙江省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当然代表,名额计入各地代表名额。
各市(省直)律协产生代表时,女律师和三十五周岁以下的年轻律师应有适当比例。代表和理事候选人应当体现群众性和代表性,同时应有利于省律协工作的连续性和活力。
六、其他事项
代表、理事候选人登记表由省律协统一制作,各地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填写;理事候选人简介由各市(省直)律协自行制作,格式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学历、政治面貌,××年开始在律师事务所执业、现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及职务,现担任其他职务(包括全国、省、市律协和市级以上的相关社会职务),受到的表彰、奖励(部级、省级、市级以上,包括市级),主要工作业绩。字数不超过500字。代表登记表中的个人简历从大学或参加工作开始。
请各市(省直)律协于
联系人:省律协办公室 罗庆 于梅
联系电话:0571-88851008 88853995
传 真:0571-87755608
Email:zjslsxh@vip.163.com
附件:1.浙江省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3.浙江省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4.浙江省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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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