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律师协会:
为规范我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浙江省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省律协起草了《浙江省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请你们组织律协工作人员、律师事务所代表及律师代表研究讨论,提出修改意见。修改意见汇总整理后,于4月8日前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省律协。
联系人:黄卫东 肖坚
联系电话:0571-88859539(兼传真)
电子信箱:zjslsxh@vip.163.com
附件:《浙江省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律师协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