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拉底之死与律师的行为节操
作者:沈田丰 日期:2021-08-09 阅读:11,493次
苏格拉底是希腊哲学的代表性人物。公元前5世纪至公元前4世纪40年代马其顿统一希腊以前的一百多年里,希腊古文明的代表——城邦制从繁荣走向衰落。而此时的希腊哲学因为有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这三位有师承关系的哲学家的思想光辉影响,发展到了鼎盛时期。苏格拉底作为希腊哲学家,把人类带上了理性主义的道路。
对于法律职业人来讲,谈到苏格拉底就无法离开苏格拉底之死这一历史公案。
苏格拉底的思想是城邦民主制的产物,而他却也是在城邦民主制度下被投票公决处死。苏格拉底被起诉的罪名主要有两条,一条是教唆年轻人反对他们的长辈,一条是引进新神灵,不信城邦的守护神。这两条都是向传统观念和习俗挑战。苏格拉底认为尊重长辈但不能盲从,判断是非对错,首先要遵从真理。苏格拉底还认为,每当他需要决断时,心灵中总有一个守护神告诉他应该怎么做,也就是他只相信自己的守护神而不是城邦的守护神。
希腊城邦民主制的一个原则就是每一个公民都有参加政治生活的权利与义务。在城邦民主制下每个人都凭着话语的力量参加并影响政治决策,在这种前提下,公民大会的政治生活便失去了它的合理性,完全可能变成了诡辩的市场。苏格拉底认为管理城邦需要专门的知识,如同鞋匠必须懂得做鞋的知识一样。如果让不懂得治国的民众决定城邦大事,那是不可能治理好城邦的。从这个角度看,苏格拉底是主张专家治国论的。这种情况下,苏格拉底与城邦之间的冲突是专家治国论与城邦民主制之间的原则冲突,不可调和的结果是对苏格拉底的公众审判。现在看来,城邦民主制是原始的民主制,虽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在当时处于过时中。而苏格拉底看到了它的缺陷,但苏格拉底观点的合理性却是在经历千年后的近代才成为现实的。所以在那个时代,苏格拉底只有死。这也注定了苏格拉底之死成为了人类历史上的一个悲剧。城邦出于维护城邦利益要判处苏格拉底死刑,苏格拉底也是为了城邦利益坚持自己的原则而以身殉道。
我们来看苏格拉底是如何死的?
审判苏格拉底的不是职业的法官,而是由公民抽签出任的五百人陪审团。在古代雅典,接受庭审的人通常会让妻子和孩子来到现场,用眼泪来感化陪审员们的心,但苏格拉底不愿遵循这样的惯例。他选择了自我辩护,还拒绝宣读当时最负盛名的雄辩家利西阿斯为他撰写的辩护词。苏格拉底不愿意用技巧来为自己辩护,他要用知识与德性来与控方辩论。
陪审团的第一轮投票是为苏格拉底定罪,结果由500人组成的陪审团,有280人认为苏格拉底有罪,220人认为苏格拉底无罪,一个非常微弱的多数票判决苏格拉底有罪。按照当时雅典的法律,在这种情况下,苏格拉底只要愿意交付罚金,就可以罚代刑。可是苏格拉底坚称自己无罪,也明确不交罚金。苏格拉底的傲慢态度激怒了陪审团,在第二轮的投票中,陪审团以360票同意,140票反对的压倒性多数,判处苏格拉底死刑。
此时雅典朝拜神庙的船只尚未回返,按照惯例,这个时期内不能执行死刑。苏格拉底的学生们买通了看守,准备了船只让苏格拉底逃离雅典。但是,苏格拉底拒绝了。他说尽管陪审团的判决是错误的,但是作为遵纪守法的公民却没有理由不服从它。最后苏格拉底用自己的生命来证明对方观点的错误,用自已的死来唤醒雅典人。
在这个问题上,苏格拉底用生命尽显了一个哲人典范,也令我们法律人反思我们应有的节操。
遵守程序。尽管苏格拉底认为那些控告他的人是错误的,但他没有逃避,而是在既有的程序下,用自己认为正确的知识与方法进行辩论。虽然高傲,但不逾矩。
不崇尚技巧取胜。苏格拉底是当时雅典最有名的智者和辩论家。如果他只是想以赢得诉讼为目的,他完全可以运用娴熟的技巧和情绪感化,来轻松击败对手。但是,苏格拉底却是用自己认为正确的方法,去对抗民主的暴政。
不钻空子。苏格拉底在第一轮投票判决其有罪后,如果苟且偷生,完全可以选择以罚代刑,但,苏格拉底不愿意钻这个法律上的空子,反而以严厉的态度斥责陪审团判决的错误。苏格拉底的这种坚持原则的态度,导致了他在第二轮投票中被以压倒性的投票判处死刑。
尊重并从容地接受判决。苏格拉底虽然认为陪审团愚蠢,判决错误;苏格拉底虽然认为,雅典的这种原始民主存在巨大的缺陷,并指出雅典民主会导致的暴政结果,但当这种民主的暴政判决被作出后,苏格拉底却选择了尊重判决,并拒绝违法的脱逃,以自己的生命来证明自己观点的正确,以及告诉雅典人民以及世人绝对民主的错误。苏格拉底对劝他逃亡的学生讲,“我一生都致力于城邦的法律维护,如果现在选择违背法律的方式逃亡,岂不是对自己一生的嘲弄?” 苏格拉底表示,既然生活在这个城邦,就不可以不服从城邦的法律。无条件地服从法律,是他的哲学,在任何情况下他都不愿违反法律,即便判决有失公正,也必须尊重判决,服从法律的绝对权威。最终,苏格拉底平静地饮下毒堇汁谢世。
从故事的结局,我们看到了苏格拉底悲剧式英雄的伟大。苏格拉底之死的案件,让律师们学到,在处理法律争议与冲突时,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与节操,让律师们脱离世俗的偏见,从而成为一个受人尊重的群体。
责任编辑:梅馨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