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浙江一墨律师事务所传媒法务部副部长陈晓璐,忙着帮杭州的一批年轻编剧打造保护作品的“法律盾牌”。她和同事们是“西湖青年编剧联盟”的“法律顾问”。
8月28日,杭州市文联等单位发起成立了“西湖青年编剧联盟”,这些编剧中有刚入行的“菜鸟”,也不乏《甄嬛传》作者流潋紫这样的“大牌”。一墨所的律师,则负责为编剧们提供法律服务,在保护编剧合法权益的同时,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在这个圈子里头,编剧是个相对弱势的群体,遭遇侵权的现象非常普遍。”陈晓璐律师举例说,这两年流行穿越剧、清宫剧,一位刚出道的编剧就写了个这样的剧本,并四处向人推介自己的作品思路。结果,一家影视公司听去后,找来大牌编剧按照这个思路写了个剧本,出来的作品上就全然没有小牌编剧的名字了。“小牌编剧很难维权,因为他没法主张这是他的创意。”
再比方说,编剧拥有署名权。但是,当作品被拍成影视剧呈现的时候,编剧的名字是在片尾以很小的字体快速闪过,还是在片头中心位置以显著的字体标注,“这些细节最好是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应编剧联盟之邀,一墨所的律师将为编剧们打造涉及剧本改编等内容的合同范本。“像之前说的小牌编剧遭遇的情况,我们就会建议他在作品推介之前,先去做一个版权登记,至少是故事梗概的版权登记。这样,一旦出现纠纷要打官司,胜算就会大很多。”陈晓璐说,“希望通过我们的梳理,可以让编剧们知道,哪些权利是可以主张的,该用什么样的方法来防范侵权。”
另外,现在一些影视作品中常出现让人哭笑不得的法律错误。“这两天播得火热的《辣妈正传》里,男主角偷偷砸了婚纱店的橱窗,给女主角弄到了一件婚纱,这显然是盗窃,却被说成了抢劫。至于混淆被告、被告人等用词,那就更常见了。”因此,除了帮助编剧们打造“防侵权盾牌”,律师们还要做编剧们的“军师”,来对作品中的法律问题进行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