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〇一六年度,本专业委员会将在二〇一五年度工作基础上,积极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召开两次法顾委主任会议。在2016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召开一次主任会议,进一步落实首次主任办公会议确定的主任、副主任的工作职责和业务分工,落实法顾委四年工作规划和2016年度的工作计划,抓好全年的法顾委工作。
(二)召开法顾委年度会议和研讨会。拟在2016年中期召开法顾委全体委员参加的年度会议和业务研讨会。讨论法律顾问业务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确定和落实下一步工作规划。
(三)汇编法律顾问业务论文集。拟在召开法顾委年度会议和研讨会的同时,将法顾委委员和其他律师撰写的论文汇编成册。要求每个委员必须每人写一篇,作为委员的年度考核指标之一。
(四)举办法律顾问业务培训班。拟在2016年下半年,举办一期法律顾问业务培训班,吸收全省有志律师参加,提高律师担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的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
(五)组织法律顾问工作宣讲和交流活动。拟在2016年期间,在全省有关地市继续举行法律顾问工作专题宣讲和交流活动。必要时联合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等重要内容以及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决定,在“十三五”时期充分发挥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六)打造法律顾问专项品牌。在二〇一六年的业务交流培训工作中,结合“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与“律师担当法律顾问工作”,举办一次政府或企业法律顾问论坛,争取在省律协的支持下,标准高一些、内容实一些、辐射面广一些,面向江浙沪等周边省、市,乃至于全国开放。若效果反应好,可以考虑做出本委的一项固定品牌,力争以后每双年举行一次。
(七)开展横向交流活动。拟在2016年期间,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选择二至三省(直辖市)进行法律顾问业务交流。
在二〇一六年度,希望各位委员共同努力,在新一届省律协的领导下,不断进取,开拓创新,把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