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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瀚检察长与马柏伟厅长出席会议
省检察院与省律协联合召开“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座谈会
日期:2016-04-07    阅读:3,518次


     2016年4月6日下午,“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座谈会在省检察院召开。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瀚,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马柏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庄建南主持会议。省检副检察长张雪樵,全国律协副会长、省律协名誉会长章靖忠,省律协会长郑金都、副会长唐国华、秘书长陈三联,省检15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以及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专家委员、省级人民监督员,省律协刑事、民商事、行政等方面的专家律师参加会议。

    与会律协、律师代表在为近年来我省检律之间良性互动关系“点赞”的同时,就进一步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包括:深化检律良性互动关系,建立检律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工作沟通、业务交流、专题研讨、资源共享等机制;保障律师的会见权(特别是重大贿赂案件)、阅卷权、听取律师意见等执业权利;开展检察官律师工作互评,共建培训师资库,设立面向律师的“检察开放日”;围绕司法体制改革,共同研究探索申诉案件律师强制代理制、公益诉讼律师参与制、证人出庭、诉辩交易等;建立律师服务平台,实现案件程序性信息实时查询、文书公开,并与省律协信息化平台对接,为律师办案提供便利。在座省检部门负责人对部分问题进行了当场回应,双方达成一定共识。

    马柏伟厅长对省检及汪瀚检察长对律师工作和构建新型检律关系的重视表示感谢。他表示,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律师行业的主管部门,主要任务是促进律师事业发展、健全律师制度、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十三五”期间将通过开展“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等一系列举措,进一步加大人才培养力度、行业表彰力度和违规惩戒力度,希望借助与省检及其他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之间的良性互动平台,共同开展培训、互评、惩戒等工作,促进多方共赢。谈到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时,马柏伟厅长用“法”、“善”、“和”三个字进行了阐述,即依法办事、善心善行、和而不同。他要求省律协及时将本次座谈会的有关内容和精神传达给全省律师,并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与省检各职能部室的交流互动。

    汪瀚检察长在讲话中指出,孟建柱书记在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构建律师与司法人员新型关系的“二十四字”,为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助推高水平法治浙江建设指明了方向。他用“各司其职、殊途同归”、“和而不同、相得益彰”、“亲上加清、良性互动”形容了他心目中的新型检律关系应该具备的特征。他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勇于担当、积极主动、有所作为,要以问题为导向、推进律师执业权利得到依法保障,通过开展集中整改,切实提高检察人员特别是侦查人员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自觉性,全面纠正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要以公开为重点,加强对律师执业的服务优化工作,积极主动采取各项措施,努力为律师依法履职创造便利条件;要以平台为载体,推动浙江新型检律关系走在全国前列。继续拓展双方互相协作、加强交流的途径,积极主动搭建多方平台。汪瀚检察长表示将把本次座谈会的意见进行汇总、研究,扎实推动保障律师权益各项举措逐步落地。




来源: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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