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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接收实习人员律师事务所及实习指导律师资格公告
日期:2018-01-18    阅读:19,560次
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浙律协【2015】6号)第八条的规定,经绍兴市律师协会审定,以下80家律师事务所和259位律师符合接收实习人员条件,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1、浙江国大律师事务所
罗水根、谢慧琴、吴旭仕
2、浙江鉴水律师事务所
邹美雅、杜平、胡冯革
3、浙江龙山律师事务所
张银华、滕永祥、楼震荣、杨伟德
4、浙江华越律师事务所
徐庆华、蔡世雄、杨振民、吴强
5、浙江和畅律师事务所
俞金良
6、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
李旺荣、冯坚、顾群英、金列君、丁继胜、余卫、严洪祥、蔡乐平、邓鸣
7、浙江秦国光律师事务所
肖凌、何高峰
8、浙江兴绍律师事务所
茹国钢、何震辉 
9、浙江震天律师事务所
周利生、方国兴、张伯灿、徐志庆、黄宝根、柳立中
10、浙江中圣律师事务所
朱顺德、周斌照、冯永华、郭炜、何百坤、丁慧兰、胡伟国、倪晓钢、赵捷、陶鹏
11、浙江中行律师事务所
陆国庆、倪伟明、孟淑秀、朱春华、汪文峰、张礼、夏燕燕
12、浙江朋成律师事务所
程幸福、王华强、王越明、包巨峰、任越、范慧慧、王超
13、浙江纳森律师事务所
王水根、汪家生、郑云容、王永春、叶一春
14、浙江点金律师事务所
虞伟庆、潘学军、欧洋洪、凌国良、楼寒霜
15、浙江吴刚律师事务所
吴刚
16、浙江杰扬律师事务所
杨建龙、许坚军、李荣强
17、浙江近远律师事务所
赵淑芳、楼芝华
18、浙江泽大(绍兴)律师事务所
俞友根、沈世雄、王国芳、金建耀、俞敏慧、孙树宁、汪素红、章雨润
19、浙江大容律师事务所
金培基
20、浙江近山律师事务所
商树祥、章明清、谭国春、张永强、应志鑫、赵建芳
21、浙江德凡律师事务所
朱东明、徐荐土
22、浙江越泽律师事务所
胡元长、张英、王永刚、邢炜军
23、浙江越杰律师事务所
方慧忠、石其江
24、浙江学通律师事务所
孔天喜、娄国樵、周水夫、柳华
25、浙江理论律师事务所
章来康、竺建标
26、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
楼东平、董坚、王卫兴、沈沛敏、薛国民、施国清、魏德祥、金焕军、沈建红、蔡炎炯
27、浙江鉴湖律师事务所
何建航、蔡雄、韩燕华、王贤、戴永祥
28、浙江明显律师事务所
陈显明、吴庆浩
29、浙江正大金茂律师事务所
金戈、丁蓉、谢曙峰、金达洪、王宏辉
30、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申铁旗、竺旦颖
31、浙江聚腾律师事务所
张东良、陈灿涛
32、浙江德顺律师事务所
李新江、郭奇斌、吴兆伟、潘兆忠
33、北京汉鼎联合(绍兴)律师事务所
吴建德、黄涛、陈泳明
34、浙江金柯桥律师事务所
周华丰、丁士聚、黄晓、胡丹凤
35、浙江慈益律师事务所
杨国勤、赵金法
36、浙江舜杰律师事务所
金尧坤、魏泽峰、陈翀、杨芳
37、浙江五洋联合律师事务所
林阳
38、浙江国良律师事务所
胡卫国、阮靖坤、陈志方
39、浙江沪鑫律师事务所
林镥海、陈丽萍、章志飞、丁哲军
40、浙江曹娥江律师事务所
王伟龙、严兰英、陈洪奎、马伟良
41、浙江舜江律师事务所
杨延根、陈海英
42、浙江振才律师事务所
王建才、应爱兰
43、浙江敏杰律师事务所
章观庆、夏东升
44、浙江敏爱达律师事务所
潘恩爱
45、浙江三未律师事务所
金光辉、罗国忠
46、浙江左右律师事务所
戚平波、金国烽、季洁
47、浙江正众律师事务所
杨光明、周建春、周钓锋
48、浙江新兴律师事务所
陈伟忠、宣卫忠、郦周辉、陈健
49、浙江司正律师事务所
斯金辉、徐觉醒、王琛、蒋宇
50、浙江浣纱律师事务所
金顺新、宣少军、陈胜利、郭培勇、陈寅、寿均华、周建兰、杨伟
51、浙江越兴律师事务所
马悦铨、傅旭燕
52、浙江永大律师事务所
俞岚、郭建平、石大荣、包立恒
53、浙江越晖律师事务所
何建红、许建、孟洪权、陈重庆
54、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
李乐敏、陈登仁、毛炬东
55、浙江靖光律师事务所
寿奇光
56、浙江信顺律师事务所
王立忠、王培华、张根生
57、浙江墨恒律师事务所
陈韦羲、徐小平
58、浙江正瑞律师事务所
周利明
59、浙江百方律师事务所
朱小伟、张恒
60、浙江卓颂律师事务所
周超、丁仕新
61、浙江永腾律师事务所
冯治宇、俞建中
62、浙江月白律师事务所
方炼、胡迪锋
63、浙江曦明律师事务所
楼旭东、袁冬丽
64、浙江勤文律师事务所
黄峰
65、浙江大丰律师事务所
陈小林、汪方青、马啸、任春君
66、浙江三惟律师事务所
俞建农、史宣勤、钱赴京
67、浙江剡城律师事务所
张兆兴、黄世炳
68、浙江世纪方正律师事务所
周利雅、马新亚、刘曼龙
69、浙江盛久律师事务所
张文江
70、浙江计然律师事务所
应胜南、过学超、邢哲
71、浙江求道律师事务所
尹志南、金英
72、浙江齐蓝诚律师事务所
俞琦、丁小兰、吕方达
73、浙江越州律师事务所
何德政
74、浙江新时代律师事务所
王克先、陈伯春、阚智深、王国幸
75、浙江元大律师事务所
王大奎、张月萍、段孝刚、俞洪刚
76、浙江新希望律师事务所
陈国仁、吴长征、何亚江
77、浙江啸天律师事务所
苏登峰
78、浙江泽大(新昌)律师事务所
潘春雷
79、浙江兴强律师事务所
潘衍、王永军、章欣联
80、浙江法校(诸暨)律师事务所
蔡水鑫 


责任编辑:李军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