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欢读美国律师克罗曼所写的《迷失的律师》一书,他把律师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负有社会理想,愿为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而献身的政治家律师;第二类是具有精湛的法务技巧、案子办得出色的工匠律师;第三类是只听从当事人的话,唯孔方兄是图的金钱律师。我想,我所崇拜和追求的律师应当是:法律之师、正义之师、律己之师、文明之师。
作为许许多多的“80后”律师的一员,我接受了正规高等学府七年的法学科班教育,在边摸索边学习边成长中,我即将踏上律师这个光芒四射却又注定要历尽艰辛的职业旅途了。虽然我很年轻,但我坚信,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我会像阅尽人生无数的师傅一样,由一穷二白变得富有!
2008年,我参加“国家第一大考”——司法考试并有幸通过。从来不知道休闲度日的我思量着,应该去律所把我所学的知识融会贯通。当然,我更希望我能在与律师的亲密接触中,感同身受地揣摩律师这个职业是否适合我这个初出茅庐的青涩学生。
庆幸我顺利地进入了律所,师傅待我不薄,让我一同参与了他们经手的许多案件。参与越多,也就与当事人接触得越多,知道得越多,明白得越多,警示得越多……
刚刚进律所不久,师傅代理了一件船舶买卖纠纷案,我作为助理一起参与。这则案件已经进入二审程序,师傅作为被告的代理人,尽心尽责办理这个案件。二审开庭时当事人并没有出席,开庭顺利结束后,师傅、我与对方当事人一起走出庄严的审判大楼。而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事后这位当事人找到律所领导指证师傅与原告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他作为被告的利益,而理由是她看见师傅与原告一起走出审判大楼,却全然不提师傅为了这个案件多次赶赴异地办案,多次给她分析这个案件的利弊。无奈的师傅百口莫辩,只能将这个案件的事实经过反映给上级领导。师傅说这就是做案子,什么样的当事人、什么样的案由你都会遇见,你甚至会受伤,只能在摸索中学会自己保护自己。
经历了许多形色各异的案件之后,我思量着,作为一名律师,遇到难缠、粗鲁、不明是非的当事人,要学会如何保护自己不受其所害;遇到遭遇凄惨、甚是可怜的当事人,要有博爱之心,维护正义之心,使得自己律师的帽子戴得端正;遇到大规模的群众事件,更是要有审时度势之风范,能够化干戈为玉帛。律师是在用自己的公正良知、严谨奋进、无私奉献的职业素养,竭力维护委托人的利益,从而获得社会认可和赞誉的名利双收的职业,只不过年轻的我们只是看到她耀眼的光环,而忽略她需用汗水浇灌的艰辛成长过程。没有这样一个艰苦阶段打造出的极高的执业技能与职业素养,律师又凭什么来赢得社会的尊重呢?
而我只是这条艰辛的道路上刚刚开始的一位行者,没有师傅们丰富的办案经历,没有庞大的人脉资源,身上有的只是一个个沉重的包袱,我要一边迎风行走,一边给自身减负,还要在前途模糊的道路中,寻找正确的、通向未来的光明方向。
我知道我是一个年轻的实习律师,我知道我必然会在自己选择的律师之路上摸爬滚打,甚至鲜血淋漓。实习几个月以来,在我对律师职业的激情、狂想逐渐被现实消融后,我试着用冷静和理性来思考这个职业,特别是实习律师、青年律师这个特定的发展阶段。
作为实习律师,它所处的阶段注定会历经艰辛,但我们应用理性、真诚、积极的心态去面对这一切,要耐得住清贫、守得住寂寞,用做事业的态度来开始这份职业,用做崇高事业的追求来达成这份事业。
作为实习律师,应勇于并乐于承担看似繁杂的事务,“善小事者成大事”。在日常事务的行为中,逐步培养起律师严谨、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
作为实习律师,要懂得“做律师先做人”。这一理念明了但却深刻地反映了律师应具有的职业品质:“诚实信用、坚守信仰、追求正义、扶持弱小。”只有具备了这样的职业品质,律师才能得到广大当事人和社会的认可,才能获得法律共同体中其他法律人的尊重,才能得到律师事业健康、稳步发展的动力之源。
作为实习律师,更应懂得,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是一个永恒的课题,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和赞许尤为重要。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在展现自己的法律素养的同时,更应当表现出自己的真诚。对人真诚者,得当事人;对当事人真诚者,得发展。
孟子曰:“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我想这句话应当成为我们每个律师的座右铭,做律师不可能一帆风顺。我们要坚定自己的信念,把律师作为一项崇高的事业来做,矢志不渝、无怨无悔。
“山,沉稳,敦厚;水,灵动,聪慧;仁者爱山,智者乐水”。我想各行各业都有一样的开端,只不过,有些人爱山,有些人爱水。有些人喜欢法官的高高在上,有些人喜欢律师的勤劳耕耘。或者,我们就在这样的各自喜爱中,分工协作,收获自己的成功,走过自己的人生道路。不知道在哪里看到过这样的一段随笔,我把它记录下来稍作修改,静谧的时候自己常常去品味,希望像我一样的年轻律师,走出寒冷的冬天,迎来满园的桃花盛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