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 长 :沈田丰
专职副会长 :陈三联
副会长 :崔海燕(女) 史建兵 邬辉林 王 健 冯 坚 张震宇 姜海斌 陆金才 刘 珂
秘书长:吴引引(女)
副秘书长:曹 悦 罗 庆(女) 于 梅(女)
顾 问 :唐国华 楼东平 王立新 项坚民
浙江省律师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成立于1984年,是依法设立的、由浙江省全体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组成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行业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律师行业提供服务和实施管理。自2010年12月浙江省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开始,本会每四年换届一次。 本会宗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带领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忠实履行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职责,自觉践行社...
2011年5月8日,“浙江工伤保险论坛”在宁波市联谊宾馆举行,论坛由省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和宁波市律师协会承办。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沈田丰、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生育保险处处长庄小木、宁波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王明珍、宁波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赵永清,来自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万里学院等领导、专家,及省律协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委员会委员和非委员律师共计七十余人参与了本次论坛。论坛由省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刘慧杰、宁波市律协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委员会副主任王露莺分别主持。
赵永清为本次论坛致开幕词,沈田丰在开幕式上指出:专业化是律师业的发展方向,专业委员会要在专业化发展上作出贡献,本次论坛在宁波召开,有利于让更多律师参与专业委员会活动,更好地达到成果共享。庄小木处长就2010年浙江省工伤保险实施概况、新《工伤保险条例》所作的重大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相关细则的立法趋势三方面的内容做了精彩演讲。省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俞肃平、刘艳芳等律师,分别就《工伤保险待遇若干问题探析》、《“两责竞合”情形下的法律救济问题刍议》、《参加单位组织的室外活动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对通勤工伤设置“非本人主要责任”限制条件的质疑》、《浅议我国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的缺失及完善》等内容进行演讲,并与参会律师展开了互动交流,浙江万里学院易凌教授对交流论文作了点评。
本次论坛以国务院修改《工伤保险条例》为契机,针对条例修改所作的立法调整及新条例实施后在司法实践中产生的热点问题进行研讨。举办论坛,旨在推动我省律师关于工伤保险领域的实务理论研讨工作的开展,提升全省律师在工伤保险实务领域的业务能力,为完善我国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用工关系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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