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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律师承担社会责任相关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2-12-31    阅读:2,779次

各市律师协会,省直、义乌市律师协会:

    根据全国律协《关于组织编写<中国律师社会责任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律发通〔2012〕65号)要求,省律协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浙江律师社会责任相关数据采集工作。通过这次采集工作,全面了解我省律师在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职责,承担社会责任,投身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所作的工作和贡献,同时也为全国律协编撰《中国律师社会责任报告》提供素材。省律协将根据各地提交的数据材料,形成书面报告。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公益法律服务及其他公益活动采集表》要求发放到各律师事务所,各地律协负责收集并做好汇总工作,填写《律师协会法律援助、公益法律服务及其他公益活动汇总表》,统一报送省律协。

二、本次数据采集时间段为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共三年。

三、本次数据采集采取网上填报和书面填报两种方式,两份表格均可在“神州律师网”下载。

四、各地律协应抓紧布置落实,统计结果请于2013年1月31日前报送省律协。工作中遇有问题和建议请与省律协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省律协办公室   罗  庆    朱良珍

    电  话:0571-88851008    85121502

    E-mail:zjslsxhbgs@163.com

附件:1.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公益法律服务及其他公益活动采集表

      2. 律师协会法律援助、公益法律服务及其他公益活动汇总表

                                     浙江省律师协会

                                    2012年12月28日



来源:省律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