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接收实习人员律师事务所及实习指导律师资格公告
日期:2018-02-12 阅读:13,544次
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浙律协【2015】6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丽水市律师协会审定,以下29家律师事务所和93位律师符合接收实习人员条件,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1、浙江晟耀律师事务所
王 晟、李光耀、张笑俏、涂勇妙、楼剑强、王朝俊、余津 徐淑华
2、浙江万申佳律师事务所
赵丽军、王昌军、祁建飞
3、浙江万申佳(景宁)律师事务所
罗培彬、陈延升、陈汪明
4、浙江万申佳(龙泉)律师事务所
张卫伟、毛善华
5、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
王健、施展鹏、吴连平、吴汝锋、尹芙蓉、王唯军、李晓丽、尤茂蔚、潜玉林、施伟珍、李建成
6、浙江南明律师事务所
虞高星、雷月平、孙建明、潘智伟
7、浙江丽阳律师事务所
吴洪江、程聪梅、张宪法、吕华兴、陈仕光、陈炳军、
余世敏、郑铁魁、娄丽伟
8、浙江法和律师事务所
刘小乐、孙静华、吴章楷、楼斌、方洪彩、王善才
9、浙江丽大律师事务所
杜金洪、陈路进
10、浙江五洲律师事务所
季王平、毛华军、刘旭波、陈章隆、张洪武、陶土才
11、浙江民晖律师事务所
杨小峰、胡益光、蒋土福、李君锋、胡建昌
12、浙江君豪律师事务所
郑俊伟、周振芬
13、浙江开弘律师事务所
鲍志洪、范治平、朱建崇
14、浙江松州律师事务所
阙祥忠、阙延强、吴兴义
15、浙江绿谷律师事务所
饶炳海、叶荣森、陈水坤、阙树法
16、浙江君问律师事务所
王小明
17、浙江金言律师事务所
季明环、方元发、叶世瑞
18、浙江百山祖律师事务所
姚劲松、郑叶冲、吴荣步、
19、浙江天贝律师事务所
吴方军
20、浙江五楼律师事务所
刘晓林、江礼火
21、浙江金铿律师事务所
吴金铿
22、浙江泽厚(丽水)律师事务所
杜志雷、蓝先锋
23、浙江汇时律师事务所
李欣、孙云凤
24、浙江五豪律师事务所
李叶青
25、浙江潘源律师事务所
潘足飞
26、浙江浩平律师事务所
朱浩松、叶法盛
27、浙江新之亚律师事务所
陈月勤
28、浙江三见律师事务所
林三忠
29、浙江天干律师事务所
苏展宏
丽水市律师协会
2018年2月12日
来源:培训部
责任编辑:姚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