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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制报:政协委员金克明:人民陪审员制度需要法律规范和强化
日期:2015-01-22    阅读:1,991次

  本报记者 陈岚 文 陈立波 摄
  来自温州的律师金克明,刚刚被省政协评选为年度履职优秀委员。每年的省两会,他都会带来不少提案。今年,他的认真执着一如既往,3份提案关注法治、关乎民生。
  3份提案中,他尤其想说一说的,是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问题。这里头,凝结了他执业30年的心得体会。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国家司法机关吸收非职业法官参与审判案件的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在保障司法公正,促进依法治国等方面具有现实意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公民陪审权利,扩大参审范围,完善随机抽选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制度公信度。
  “我做律师30年,和人民陪审员打交道,也有30年了。”在撰写这份提案前,金克明从省高院了解到的数据是,目前我省总共有人民陪审员7445人,2014年度陪审员参审案件数达13.9万件。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民智审判与专业审判的结合。”金克明说,陪审员数量的上升固然可喜,但与此同时,陪审的质量如何?在审判实践中发挥了多大作用?主要存在一些什么问题?对此,他专门做了一个调查。
  “参与调查的对象,包括150位民众、当事人、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政府官员,同时还包括了30名人民陪审员。地区上,也不局限于温州。”调查结果显示,认为陪审员“有点作用”、“有作用”的,仅仅占到三成;而针对陪审员自身的调查显示,他们在陪审中“积极发言”、“偶尔发言”、“纯粹陪坐”的比例,分别是30%、50%和20%。他们认为在陪审中遇到的最大困难,分别是“案情不太熟悉,无从下手”和“法律知识缺乏”。
  金克明说:“‘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现象,导致陪审员难以有效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我们希望看到陪审员数量倍增的同时,也有质量上及充分发挥作用方面的提升。”
  对此,金克明在他的提案中建议,首先要从法律上进行完善。在宪法中明确陪审员制度,再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对陪审员制度进行细化和具体规范。同时,明确陪审案件的范围,让陪审员参与到案件的审判、调解、执行、信访化解和办案监督的各个环节,拓展履职广度和深度等。
  实践当中,工程师、会计师等具有专业知识的陪审员,往往能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但他们的比率并不高。
  金克明表示:“我希望陪审员的选任在兼顾代表性和广泛性的同时,也能从医疗、金融、科研机构等领域,选任具有专业知识、技术的陪审员建成陪审员专家库,做到民众性和专业性的有效结合。”



来源:浙江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