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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胜利闭幕
日期:2019-06-16    阅读:5,449次


  2019年6月16日,为期两天的浙江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完成了会议的各项议程胜利闭幕。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马柏伟出席闭幕式并讲话。省司法厅党委员、政治部主任王争出席并宣读当选名单,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级干部,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朱晓晔主持闭幕式。


  马柏伟代表省司法厅党委,对新当选的省律协领导班子和理事会、监事会成员表示祝贺!对上一届理事会成员,特别是退出本届理事会的同志表示感谢!

  马柏伟对本次会议取得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对新一届理事会提出五点要求:

  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浙江律师事业发展的历史方位。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站在历史发展的大视野和浙江发展的大视角来正确认识形势,把握机遇,科学制定实施全省律师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推动我省从律师大省向律师强省的转变。

  二是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推进新时代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健全完善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切实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真正将党建工作落实到律师工作方方面面。

  三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好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专业优势、实践优势,在服务保障大局中展现新作为、开创新局面、作出新贡献。

  四是坚持不懈推进律师制度改革,持续推动浙江律师事业发展。在“三名工程”经验总结、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律师调解试点深化、律师专业水平评价试点探索等重点工作上积极作为,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全面深化律师制度改革。

  五是坚持抓好律师协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律师行业自律管理水平。要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协会职能作用,让律师协会真正成为广大律师信赖的“律师之家”。

  马柏伟强调,今年是律师制度恢复40周年,各级司法局和律师协会,都要联系实际开展一定形式的纪念活动,总结我省律师制度恢复、律师事业发展的历程,选树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提升律师工作的社会美誉度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律师协会第九届理事会工作报告》《浙江省律师协会第九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浙江省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规则》《浙江省律师协会章程(修订案)》。通过投票,大会选举产生了由90名律师组成的省律协第十届理事会,49名律师组成的省律协第十届常务理事会,17名律师组成的省律协道德与纪律委员会以及由13名律师组成的第一届监事会。郑金都当选会长,王立新、史建兵、叶明、陈三联、杨康乐、唐国华、崔海燕、楼东平当选副会长(按姓名笔画为序); 叶连友当选为第一届监事会监事长,黄立科当选为副监事长。第十届常务理事会聘请冯震远、黄廉熙、胡祥甫为顾问。

  大会正式代表及特邀代表等近500余人参加闭幕式。



责任编辑:李军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