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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司法厅出台20条举措加强稳进提质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日期:2022-06-10    阅读:1,736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当前经济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经济稳进提质攻坚行动工作推进会决策部署,浙江省司法厅部署开展稳进提质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攻坚行动,出台3方面20条举措,助力我省打赢稳住经济大盘攻坚战。具体如下:
   一、优化涉企发展环境
  1. 高质量推进涉企行政立法
  加强《浙江省促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订)》《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浙江省乡村旅游促进办法》《浙江省电力条例》等涉企法规规章审查修改,深化“烦企扰民”规定专项清理和周期性全面清理,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供更好法治保障。
   2. 强化助企纾困政策有效供给
  推动落实征求企业意见工作机制,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把关,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加强对宏观政策一致性评估的审查把关,防止出台不合时机的紧缩性政策。鼓励适时开展助企纾困政策评估、梳理,推动政策整合、集成,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
   3. 审出助企纾困政策“加速度”
  建立助企纾困政策优先审查机制,优化审查工作流程,积极协助起草单位履行相关办文程序,提前介入、集中会审、快审快结,提高审查效率。
   4. 开辟涉企复议案件办理绿色通道
  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网上申请渠道,优先办理涉企复议、应诉案件,加大协调化解力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复议办案中发现行政机关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依法纠错并及时反馈。
   5. 组织开展涉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法治监督活动
   针对破除经济隐性壁垒、完善数字化经济、保护知识产权等热点问题,引导法治监督员等社会力量,开展法治监督活动,助力营造更好营商环境。
   二、规范涉企执法行为
   6. 深化“柔性执法”
   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推广实施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加强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清单化、动态化管理。加强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监管,避免执法监管简单粗暴,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7. 拓展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
  6月底前将执法监管“一件事”拓展至60件,全面实施“综合查一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8. 加大涉企执法监督力度
   运用执法风险预警、执法问题定位处置、执法态势分析等手段,加大对涉企多头重复行政执法活动监督力度,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三、提升涉企法律服务质效
  9. 打造便捷高效的涉企公共法律服务模式
  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一图二清单”机制,对企业在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上提出的法律服务需求,“一站式”集成咨询、预约、申办、工单等服务资源,实现“一端发起、三台响应”。
   10. 深化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全覆盖
  整合调配法律服务资源,推动全省市场主体法律顾问网格服务实时、动态、有效覆盖。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量身定制覆盖市场主体生命周期的法律服务产品,提供及时、专业、精准、普惠法律服务,提升市场主体法治获得感。
   11. 深化企业法治体检
   常态化推进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有效发挥“千所联千会”机制作用,组织律师帮助企业梳理适用金融、税收、社保等支持性政策。指导破产管理人推进破产企业重整、和解工作,促进危困企业焕发新生。
   12. 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和公司律师职能发挥
  有效发挥企业法律顾问与公司律师职能作用,梳理常见违法、违规风险提示清单,助力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为企业把好法律关、政策关。推进民营企业公司律师工作试点,指导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公司律师制度、建设公司律师队伍。
   13. 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发展专项行动
  充分发挥“一带一路”律师联盟杭州中心作用,组建涉外律师法律服务团队,发挥律师稳外资、稳外贸的职能作用,为企业应对外贸风险提供支撑。

  14.推动法治护航重大项目建设

   积极对接政府部门,为律师、公证等参与基础实施项目、重大产业项目、重点民生项目建设搭建桥梁,全程提供咨询意见、尽职调查、合同审查等法律服务。

   15. 实施公证利企惠企专项行动
  鼓励公证机构开通企业服务绿色通道,通过上门服务、远程视频等方式,为企业办理公证提供便利。引导公证机构配合金融机构办理企业续贷、展期等纾困公证服务,积极发挥提存公证担保作用,帮助陷入经济困境的企业修复信用。
   16. 实施仲裁便企帮企专项行动
  加大涉企矛盾纠纷仲裁调解力度,大力推行远程视频庭审等在线仲裁便捷方式,实现在线咨询、在线立案、在线调解、在线开庭、在线送达“一站式”争议解决服务。
   17. 加大涉企法律援助力度
   深化“法援惠民生”品牌活动,为困难群众、特殊群体以及农民工、新模式新业态从业人员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服务。加大“援调结合”力度,尽量以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方式快速解决劳动纠纷,减少诉讼双方诉累。
   18. 减免困难企业法律服务费用
   鼓励律师事务所和公证、仲裁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和重点企业,降低收费标准;对企业办理融资贷款合同赋强公证及执行证书等业务,减免费用。
   19. 推进涉企领域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
   积极发挥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作用,依法及时排查化解医疗、物业管理、旅游、劳动争议、金融借贷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加强涉企矛盾纠纷数据分析研判,对新苗头、新动向及时预测预警,第一时间开展调处、定分止争。
   20. 加大涉企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通过开展“崇尚法典精神·共筑美好生活”等系列主题活动,切实加大《民法典》《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法规规章政策宣传力度,有效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职工法治素养,全年惠及500万市场主体、2000万群众。


来源:浙江普法
责任编辑:雷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