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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热点问题研讨会在杭召开
日期:2012-05-15    阅读:2,895次

    5月13日,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热点问题研讨会在杭州举行,本次研讨会由省律协婚姻与家庭专业委员会承办,来自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四地专家、省律协婚姻与家庭专业委员会委员、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部分学者及非委员律师,共计13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会议由省律协婚姻与家庭专业委员会主任程慧主持。

省律协分管业务指导和执业培训副会长沈田丰到会并致辞,他指出,举行京沪苏浙四地律师婚姻家庭研讨会尚属首例,既为法官和律师构建了一个良性互动的平台,另一方面也为四地律师提供了在理论研究及业务交流合作的机会,彼此分享经验,对提高律师行业整体的业务和理论水平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叶向阳

     本次研讨会邀请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叶向阳作了题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专题讲座。叶向阳副庭长从审判实务出发,深入浅出地解析了几个备受业界和社会关注的热点条文的历史沿革、出台背景和理解应用,并与律师进行了互动交流。

随后,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的七位专业律师围绕前沿和传统婚姻家庭案件的难点问题,结合自己的实务经验,分别作了题为“离婚案中VIE模式上市企业的股权分割”、“婚后父母出资部分房款、房屋产权的界定”、“离婚协议财产赠予子女效力探讨”等精彩演讲。   

最后,各地律师还针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出现的热点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并就办案经验进行了互动交流。

    为便于交流,本次论坛在会前分别向北京、上海、江苏和浙江四地婚姻家庭律师征集了75个典型案例,并汇编成《婚姻家庭交流案例集》。该案例集收集范围广、解析深,对律师从事婚姻家庭诉讼业务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会议向全体与会人员发放了《婚姻家庭交流案例集》,受到一致好评。

浙江省婚姻法研究会会长、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罗思荣、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庞标等参加了会议。



来源:省律协专业委员会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