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豪,我是一名法律援助律师!我骄傲,执业多年我还仍然坚守在法律援助的第一线!
在杭州市西湖区律师公益服务事业中,有一块享誉全国的服务平台:杭州市西湖区法律援助中心。该中心不仅多次被评为了杭州市先进单位、浙江省先进单位,还荣获了司法部、全国性的优秀荣誉。近年来,接访了无数批前来“取经”的全国各地的司法界访问团,甚至还迎来了司法部部长的莅临视察。
所有这些荣誉和成绩的取得,当然离不开政府主管部门的重视、援助中心的悉心工作和不懈努力。但一项法律公益事业的腾飞,更加离不开法律援助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团队的专业贡献和无私奉献。法律援助律师,不仅仅是一名执业的专业律师,更有一颗高尚的红心。他们是一个个挥舞着法律翅膀的天使,是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和无尽源泉。很荣幸,我加入了法律援助的队伍;很有幸,伴随着法律援助事业共同成长;很坚定,只要法律援助还需要,我都将是一名法律援助律师。
还记得那是在2009年,我还只是一名刚刚执业的“菜鸟”律师。执业初期,执业能力不强,缺乏案源。像每一个初入职场的新人一样彷徨和挣扎。偶然的机会,西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向我们年轻律师敞开了大门,也将我带入了法律援助之路。那时的我虽青涩,但充满激情和热血。要用所有的专业所学,帮助所有有法律需求的人们,用法律为他们排忧解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彰显法律的力量,展现80后新一代律师的风采,这就是我的初心!
当时的援助中心,只有巴掌大的一个办公室作为办公和咨询接待区。就像一个小小的“急诊室”,需要面对一个个急需法律帮助,又问题纠纷迥异的维权情况。受援人的法律需求对援助律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这些援助工作让我牢固地树立起了更加专业化和高度服务化的职业理念,这都是法律援助工作带给我的别样执业感受。
给每一个受援人专业化的解答、可行性的处理建议、非法律问题的思想疏导和排解,不断地提高了援助律师的专业化执业水平和服务水平。为了给年老走不动的老人提供法律服务,曾跋山涉水到边远农村登门提供服务;为了尽快解决民工的讨薪纠纷,曾到工地纠纷现场与出资方谈判交涉;为了尽快会见了解案情,大雪天、台风天都挡不住援助律师阅卷会见的匆匆步伐。无数这样的风雨场景和艰难环境,都深深地印在我的记忆里,这就是法律援助律师的本色。
随着杭州市西湖区法律援助事业的不断蓬勃发展,援助中心的办公环境也越来越好了,援助工作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了,受援的群众更加多了,受援的案件也要求更高了。在援助平台的帮助和锻炼下,我的执业道路也越走越宽,有了更进一步的提升。当援助工作无关生计,但又须投入更大的精力和热情时,我义无反顾。不只是回报,不只是奉献,只为不忘初心,不改本色。
为无辜者竭力辩护
为无辜的被告人做无罪辩护,得到法庭的认可,法律援助改变了一个人一生的命运。犯罪嫌疑人应某(化名)因盗窃罪被刑事羁押数月,但其拒绝签署笔录,有不认罪可能。西湖区法院向西湖区援助中心提出了援助要求。作为援助律师,我在承办阅卷后发现被告人口供混乱且拒绝签署,拒绝陈述自己的真实身份。案件证据缺乏,尤其犯罪后果仅有被害人陈述。更为诡异的是援助律师在会见被告人时发现被告人明显存在精神异常,存在刑事责任能力问题。在与控方沟通后,控方坚持认为其存在装疯卖傻之嫌,拒绝律师提出的鉴定要求。在庭审时,再次向法庭提出鉴定要求,但仍被控方拒绝,提出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因其无法提供病史无法鉴定的意见。援助律师在保留刑事责任能力的意见同时,提出了证据不足等的无罪辩护意见,迫使控方提出证据不足撤回起诉的意见,最终被法院采纳。被告人被当庭释放,并送入医疗机构接受精神治疗。身陷囹圄的被告人得以解救,相信终有一天他能感受到法律援助对他的非凡意义,也能切身感受到法律是公正的也是温暖的。
为困苦者据理力争
为困苦而又未获赔的受援人据理力争,获取赔偿,法律援助改变了一个家庭的命运。受援人朱某(化名),虽已年龄不小,但因家庭经济压力较大,在邻居的介绍下随施工队前往邻村建房施工。不幸从高处跌落构成2级伤残。事发后各责任人相互推诿不愿承担赔偿责任。导致朱某家庭雪上加霜,举步维艰。在获得法律援助后,我亲自前往村里实地查看,了解有关情况。认为依法发包人、承包人、分包人应当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并据此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有关赔偿责任人设法刁难、阻碍援助律师的工作,甚至部分赔偿责任人还向援助律师提出歪曲事实,免除自身责任加重他方责任的非法媾和条件。援助律师铁肩担道义,严词拒绝。最终法庭判定各责任人共同承担赔偿受援人数十万元的法律责任。拿到赔偿款后,还躺在病床上的受援人紧紧地握住援助律师的手,眼角两行泪,只说了一句话,“律师,您是我们全家的救命恩人”!
为蒙冤者极力申诉
法律援助为蒙冤的海外华侨申诉再审,沉冤得雪,坚定了海外游子对祖国法治建设的认同,也终将改变世界对中国法律援助事业的观感。海外华侨蒋某(化名)在国外漂泊数十年,最后有了落叶归根的想法。为达心愿,他花巨资在杭州买房。但由于华侨身份无法办理按揭手续,决定与国内一生意伙伴合作,借用其名义共同买房且以生意伙伴名义按揭,所有按揭款由蒋某支付给生意伙伴。在购房过程中,该生意伙伴采取了一系列的虚假手段,骗取了蒋某的办理登记委托书。蒋某万没想到生意伙伴以此委托书将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并制造了各种假象混淆购房事实。蒋某回国发现并诉至法院,但因证据不足、事实不清而败诉。蒋某冤屈难伸,不断向我国驻外使领馆、我国侨办等机构寻求法律帮助。在引起重视后,法院自查决定再审。而西湖区援助中心不惧压力决定向该侨胞提供法律援助,由我承办该件影响和意义重大,但又困难重重的棘手再审案件。接受指派后,我详细了解了全部案情,排除万难调取了关键证据。经过专业的分析,抽丝剥茧般地拨开层层迷雾,案件终于展露了峰回路转的曙光。最终,法院采纳援助律师意见,判决撤销原判,改判房屋权属归属于蒋某。当蒋某再次踏足他购买的房产,他深刻地感受到,这才是“国”,这才是“家”。
通过这些年的援助工作,我也深深地体会到,援助律师在哪里,中国的法律就在哪里;援助律师怎么样,中国的法律就怎么样。这就是一个法律援助律师的力量。
受援人一张张满意的笑脸,一面面鲜艳的锦旗,一块块光辉的优秀援助律师的奖牌,都是对我援助工作的肯定和勉励,是我作为援助律师、执业律师,甚至是一个普通法律人的巨大精神财富。在我眼里,法律援助不仅仅是执业律师的社会责任,也不仅仅是执业律师的法定义务,而是执业律师的职责所在,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使命。
面对每一名受援群众,面对每一个援助案件,面对每一项援助工作,我就是一名坚定的法律援助律师!不忘初心,不改援助律师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