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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 若干意见
日期:2016-03-25    阅读:28,071次

浙司2011154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

若干意见

 

各市、县(市、区)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省劳动教养管理局、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全省各律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的要求,现就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我省中小企业量大面广,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力量,在扩大就业、推动经济增长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不仅是一个现实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民生问题,更是一个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问题。当前,我省中小企业总体发展形势是好的,但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和企业发展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我省部分中小企业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企业经营遇到了困难,帮扶中小企业成为当前各级政府面临的最大课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律师的社会责任,通过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帮助中小企业破解发展难题、应对债务危机、防范法律风险,促进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创造新的发展优势、实现健康持续发展,保持我省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

二、积极发挥律师在服务中小企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

(一)做好中小企业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服务。利用律师专业知识,为企业主设立企业提供有关出资者责任、出资方式、公司设立程序、公司设立法律效力等法律咨询服务。协助起草公司章程、股东间出资协议等内部文件,帮助企业办理出资资产评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公司经营所必须的证照。引导企业在设立过程中自觉遵守环保、土地、工商等法律法规,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运行模式,避免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环境污染、违规建设,推动中小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成长。

(二)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按照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各阶段的不同要求,帮助中小企业构建涉及重大投资决策、重要经营活动、重大资产处置等方面的法律风险控制体系和预警机制,增强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在参与重大经营管理决策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切实加强企业在合同管理、资产重组、诉讼仲裁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法律风险管理,避免和减少企业损失。发挥律师的法制宣传、法律引导功能,指导中小企业积极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依法、诚信生产经营。

(三)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法律帮助。认真研究民企和民资的关系,积极服务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建设,依法引导我省充足的民间资本通过专业人士、合法途径集聚起来,对有成长前景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进行定向投资。引导、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创造条件,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融资,帮助金融机构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债券和中小企业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等融资产品,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积极研究融资租赁、典当、信托等合法新型融资方式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依法帮助中小企业进一步获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按照客观、合法的原则,为各类投资者投资中小企业提供法律尽职调查、投资方案设计、投资协议起草、投资执行监督等法律服务,帮助中小企业获得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资金。协助相关部门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监管,在合理的利率区间发挥民间借贷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应有作用,依法打击非法集资,杜绝高利贷、变相高利贷及暴力讨债、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妥善代理、处置涉及中小企业担保、资金链断裂等方面的案件,防止风险扩散蔓延,防止发生连锁反应;对已发生的风险事件,引导企业主增强市场信心和法制观念,依法运用法律手段妥善解决问题,避免出现极端事件,维护企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完善中小企业开拓市场过程中的法律服务措施。引导中小企业做好市场分析预测工作,把握市场机遇,增强质量、品牌和营销意识,改善售后服务,提高市场占有率。对中小企业实施的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经营方式和新型业态,进行合法性论证和法律风险提示。协助中小企业开展对外投资,为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等全方位的法律服务。认真做好中小企业在收购、兼并、联营等工作中的法律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增强市场开拓能力。研究国际相关贸易公约、法律条款以及国家促进外贸发展的政策措施,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引导中小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对企业主和企业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依法管理和依法从业的意识,让企业主与企业职工充分认识共兴衰的重要意义。帮助企业建立完善工会、劳动保障、工资集体协商等制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指导企业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按时发放劳动工资,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各类保险金,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增强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律师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的积极作用,积极为职工讨薪、工伤索赔等提供法律援助,引导企业职工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企业主依法妥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指导中小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指导企业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健全企业领导人的聘任制度,完善企业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协助企业健全完善决策机制,避免企业违法违规决策行为。指导企业推进管理创新,完善和优化管理模式、经营模式、盈利模式,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依法妥善处理企业内部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七)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法律服务支撑。积极引导企业主和职工学习借鉴国内外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成功经验,剖析司法实践中侵犯知识产权、不当竞争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引导企业自觉遵守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建立有效的专利、商标、专有技术、著作权、商业秘密等保护制度,纠正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不当行为,维护知识产权创新、创造、应用和保护秩序,促进企业平等竞争、共同发展;树立创新精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开发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档次,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支持中小企业通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技术改造,推进企业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加快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

(八)参与中小企业重整重组。依据《企业破产法》等法律规定,发挥担任破产管理人律师事务所的作用,帮助陷入债务危机的中小企业实施资产重整重组。对于一些因资金链断裂等原因暂时陷入危机的中小企业,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推动企业在法律的架构下实施债务重组、产业整合,帮助企业化危为机,走出困境;对于一些陷入严重债务危机但尚有拯救希望的中小企业,利用破产保护程序进行重整,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使股东、债权人、职工等实现各自利益的最大化,帮助企业获得重生;对于一些陷入破产境地的中小企业,通过破产清算程序,帮助企业依法妥善安置好职工,处置好债权债务和资产,平稳退出市场,保障良好的经济社会秩序。

三、全面开展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行动

(一)开展律师走访中小企业活动。组织律师深入基层、深入企业生产一线,走访本地的中小企业,传达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对中小企业的关怀,宣传国家和我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增强中小企业发展信心;了解企业的发展状况,对中小企业和民间融资问题进行检查,掌握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法律风险,对共性问题进行归类,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及时上报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当好法律参谋;对企业进行一次以科学发展观为内涵的经营理念和诚信守法教育;听取企业经营者的意见建议和职工的呼声,掌握中小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法律服务方案,研发法律服务新产品,牵手中小企业共同应对危机,解决发展中的困难,走上科学健康发展之路。

(二)举办律师助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系列论坛。结合中小企业的法律需求,分期举办律师服务中小企业融资、破产保护、企业管理等系列论坛,研讨和推进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增强企业抵御风险的意识和能力。

(三)举办法律服务与中小企业融资对接会。针对当前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存在的困难,会同相关部门举办一期法律服务与中小企业融资对接会,为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搭建平台,促进中小企业、金融机构与法律服务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提高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开展千家成长型中小企业法律体检活动。组织优秀律师对全省1000家成长型中小企业提供免费法律体检,帮助成长型中小企业及时发现、解决依法经营与公司规范治理方面存在的缺陷,完善有关危机处理的法律预案,提高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

(五)开展助推中小企业发展法律宣讲活动。组织专业律师赴全省中小企业发达地区开展助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法律宣讲活动,向政府工作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推介律师法律服务的功能,解读与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向基层的律师传授法律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实务技能,提高律师行业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整体水平。

(六)筹建中小企业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拓展律师法律服务渠道,依托互联网传达贯彻省委、省政府应对当前中小企业发展困难的一揽子举措,广泛征询中小企业对律师法律服务的意见建议,介绍中小企业各类危机处置的路径和成功案例,定期发布中小企业法律风险预警提示,开展中小企业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风险救助等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平台。

四、切实加强对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摆到重要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的要求,真心关注、关心中小企业发展,切实落实好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措施,满腔热情地帮扶中小企业克难攻坚、健康成长。要教育和引导律师把握机遇,增强工作的敏锐性和主动性,不断创新工作的方式方法,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结合点,努力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要引导律师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尤其是要加强《公司法》、《证券法》、《担保法》、《企业破产法》以及会计、税收、金融、投资等领域业务知识的学习与研究,提高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能力与水平。要把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与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以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成果来检验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效。要积极推进律师服务与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以及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各项司法行政职能的有机衔接,增强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合力,提高法律服务效果。要认真总结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努力使这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形成长效机制。要加强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宣传,为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省厅。

 

 

 

                              一一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