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律师协会,省直、义乌市律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浙委〔2012〕125号)和《中央统战部关于加强无党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统发〔2011〕6号)精神,加强全省律师行业无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统战部关于建立全省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基本信息的通知》(浙统发〔2013〕10号)要求,省律协决定建立全省律师行业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基本信息数据库,并将符合条件律师的基本信息上报省委统战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人员范围及条件
(一)无党派、民主党派律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职称;
2.担任省律协理事以上职务;
3.在省律协专业委员会中担任主任、副主任;
4.担任市级律协会长、副会长;
5.在市级律协专业委员会中担任主任。
(二)回国留学律师。
二、有关要求
(一)各地律协要高度重视,把建立无党派、民主党派基本信息库作为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主要工作来抓。
(二)请各地律协负责统计本地区符合条件的无党派、民主党派律师名单和回国留学律师名单,并分别填报《浙江省律师行业党外知识分子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1)和《浙江省律师行业回国留学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2)。
(三)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的培养分为重点培养和一般培养,重点培养的请在表格类别中填“1”,一般培养的请填“2”。
(四)由于此项工作量大、难度高、时间紧,各地律协要抓紧时间,认真做好相关统计工作。请各地律协于2013年4月20日前将上述两份汇总表上报省律协(有关附件可登录神州律师网www.zjbar.com下载)。汇总表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联系人
省律协办公室 朱良珍 任俊佳
联系电话:0571-85121502 88855077
电子邮箱:zjslsxhbgs@163.com
附件:1.浙江省律师行业党外知识分子基本信息汇总表 2.浙江省律师行业回国留学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
浙江省律师协会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