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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制报:何延法:匡扶正义刚柔相济
日期:2015-02-26    阅读:5,276次
  本报记者 丁田醒
  谈吐泰然但不失锐利,神态宁静但透露着坚毅,这是近日记者初见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何延法时的第一感受。
  何延法已过花甲之年,至今仍执着于法律事业。谁会想到,这位毕业于南京大学地质学专业的法律“门外汉”,后来竟然自学走上了法律之路。30年来,他办案上千件,经历了从一个山峰向另一个山峰的跨越。
  当被问到“执业心得”时,他用一句话进行了概括:忠于国家,忠于法律,尊重领导,善待同志,支持弱者,匡扶正义,不断创新,坚定为民,堂堂正正做公民,平平安安做律师,站着像一颗大树,倒下是块丰碑。

  众人眼中的“门外汉”执着追求终圆法律梦

  何延法,1952年2月3日出生在建德莲花镇一个叫小岭后的小山村。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他与村里的其他孩子一样,回家务农,在山沟里打滚谋生。“上世纪60年代末,我被招工进入浙江省第三地质大队工作,从此告别亲人,从小山村里走了出来。”
  1977年,作为地质大队的培养骨干,他被推荐到南京大学地质系矿产外贸专业就读。1980年,何延法从南京大学毕业后进入驻地在温州的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工作。“我出身贫寒,从小了解生活在社会低层的人们对法律的渴望,知道他们需要支持弱者、匡扶正义的律师为他们及时提供法律帮助,于是我心中有了当律师的念头。”
  为此,他一边工作,一边自学法律知识,并成功考取了律师资格证。后来他进入温州市司法局工作,不久又出任该局律师管理处处长。
  1993年元旦,正当何延法事业一帆风顺之时,他做出了一个大胆的举动,毅然辞去公职,“下海”办起了温州海事律师事务所。从地质工作者到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再到执业律师,这个众人眼中的法律“门外汉”,凭借执着的信念终于圆了“律师梦”。

  当事人眼中的“大恩人”匡扶正义暖人心

  当律师30多年来,何延法共办理案件近2000件,其中不乏大案要案。
  就在律所成立不久,1993年1月16日(农历大年廿四夜),数十位死难者家属来到海事律师事务所向何延法请求法律救助。当时,瑞安东山一艘渔轮在公海被巴拿马籍轮船(此船挂靠在香港某船务公司)撞碰翻船而沉没,导致12位渔民死亡。
  “在那时,找律师打官司本来就不容易,而这种国际诉讼所涉费用之高更是令人咋舌; 同时落难渔民家境也不富裕,又临近年关,面对高额费用一筹莫展。”何延法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出面贷款20万元垫资,鼓励渔民打国际官司维权。在何延法的努力下,巴拿马籍肇事船被查扣。他还先后两下香港,与英籍律师对簿公堂,最后案件调解结案,被告方赔偿人民币780万元。
  2001年初,以何延法为首的律师团,以法律援助的名义,办理了涉及230位民工、2.1亿元标的的著名“矽肺索赔案”。
  1993年,泰顺县230位农民被雇佣参加沈阳至本溪高速公路第七合同段的工程建设。因为“干凿”施工吸入粉尘,民工们不幸身患矽肺,经鉴定,分别构成2-7级伤残。有的民工因求医而债台高筑,更有甚者因无法救治而死亡。
  面对这些身患绝症、孤立无援的农民,何延法和搭档们把满腔的悲愤与同情化作强烈的工作热情,他前后花费近3个月时间查阅、整理堆满整间屋子的案卷材料,进行了长时间的调查取证。最终二审法院判决原告胜诉,230位农民如愿拿到赔偿款。
  为民工成功维权,使他名声鹊起。就是这样一份匡扶正义的心,让何延法受到了当事人和业界的好评。

  女儿眼中的慈父严师引导青年律师进步

  “生活中,父亲给予我无微不至的关怀;工作中,他经常教导我,律师不仅仅是职业,更是为之终生奋斗的事业,同时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支持弱者,匡扶正义。”对于温州律师行业的“律师家庭”记者早有耳闻,其中何延法、何旸父女就是典型代表。在女儿何旸眼中,何延法是位慈父严师。
  对于其他青年律师,何延法也是倾囊相授。几十年来,经他指导、培养的青年律师不少于20人,与青年律师共同担任法律顾问时,收费各半入账,有疑难案件与年青律师一同出庭时,他不取分文报酬。他还经常参加各种形式的青年律师培训或沙龙,与他们共享办案经验,共同探讨专业问题。
  凭着对法律的执着、事业的忠诚,他从一名普通的律师逐步成为了浙江省“十佳律师”、浙江省功勋律师、全国优秀律师。

来源:浙江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