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省律协“公司法司法解释与公司诉讼审判实务”培训班在杭州圆满结业。省律协公司与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非委员律师、实习律师共计130余人参加了培训。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法学博士刘敏受邀为我省律师讲课。刘敏法官结合自身审判实践,根据条文内容逐条梳理,针对设立公司民事责任承担相关问题、股东出资效力的认定相关问题、违反出资义务责任承担相关问题和与股东资格互认相关问题,详细叙述了《<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出台背景、立法目的、条文涵义,分析了其学术争议和法律风险,并阐明了法官的裁判理念和审判经验。
嗣后,刘敏法官针对《<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征求意见稿)中涉及的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和撤销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资本认购纠纷,股份公司发行股份纠纷,利润分配请求权纠纷,股权转让纠纷,股东代表诉讼纠纷案件,结合意见稿中已经基本确定的条款进行了逐一解读,分析了意见稿的立法原旨、过程争议和价值导向。
临近结束,刘敏法官还与现场律师展开了互动交流,对律师的提问作了一一解答和释疑。此次培训效果良好,收益良多,对我省律师处理公司诉讼案件和非诉业务中常见的疑难问题起到及时的指导作用,受到与会律师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