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案件办理效率,保证案件审理质量,吸收各专业领域内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发挥仲裁专家断案优势。杭州仲裁委员会面向全国招聘仲裁员,以浙江省内为主,兼顾海外。招聘100名,其中60名为直接聘用仲裁员,另40名为储备仲裁员。
招聘条件
(一)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公道正派、诚实守信;
(二)热爱仲裁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组织开庭审理案件、制作法律文书;
(四)年龄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相应的时间从事仲裁工作;
(五)全日制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或者国家承认的境外同等高等教育学历或学位;
(六)能够保证及时、高效、公正办理案件;
(七)符合《仲裁法》规定的如下条件:
1、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
2、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
3、曾任审判员满八年;
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
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报名时间
2011年9月23日前。
报名方式
(一)填写《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申请表请到杭州仲裁委员会网站(http://www.hznet.gov.cn/hzac/)或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网站(http://www.law.zjut.edu.cn/)下载,也可到杭仲综合处(杭州市湖墅南路356号锦绣大厦309室)索取;
(二)提供身份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执业证、职称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本人身份情况及符合应聘仲裁员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一份,离、退休人员,凭退休证报名。
(三)提供三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
(四)单位人员报名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书面同意证明;
(五)报名人员请持上述材料到杭州仲裁委员会综合处报名。
联系方式
电话:0571-88399016、88390872
传真:0571-88399016
联系人:李炫乐 黄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