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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律援助:铁肩担道义 柔肠护公平
日期:2013-12-30    阅读:2,189次

 

铁肩担道义    柔肠护公平

——记全国优秀律师、省优秀共产党员、浙江东方绿洲律师事务所主任李萍

                               

得诸社会,还诸社会。作为一名执业律师,正因为从业以来长年醉心法律援助工作,他有了今天;也正因为有了今天,他更加痴爱法律援助事业,更加执着于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

从20岁开始就从事律师工作的他,二十多年来,与法律援助结下了不解之缘。他和事务所五名党员律师一起组成法律援助志愿者小分队,组建了湖州市第一个妇女维权联络站和第一个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处,第一个青少年法律援助QQ群;他承办了数以千计的法律援助案件,而且许多案件常常是自掏腰包;他和他所率领的援助支援小分队几十年来风雨无阻,足迹遍布学校、社区、乡村、家庭、企业和监所…… 他就是全国优秀律师、省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和省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浙江东方绿洲律师事务所主任李萍。

永远的天平

一次,一位老板模样的当事人闯进李萍办公室,拍出厚厚几叠百元大钞,央求李萍接案,说只要李萍肯接案,想办法将他弟弟保出来或者争取将来能判个缓刑,钱要多少尽管开口。李萍断然决绝:“请你去找别人去吧!律师不是做买卖的生意人,法律看重的是真相而不是金钱。律师有尊重真相和法律的义务,但没有歪曲和改变事实的权利。” 

事后李萍对在场年轻律师说:“当律师要有起码的人格尊严。现在律师的社会形象很多时候被描绘成法律业里的掮客和生意人,误解为谁掏钱就为谁说话的人,为有钱人欺压穷人作帮凶的人,甚至成了为钱玩弄法律的人,这是一大悲哀。我们能做的,就是用行动和所学来扶弱济危,改变人们对律师的偏见。”

对待特殊人群,李萍的态度则截然不同。湖州市某乡小孩“超超”因患有先天性脑水肿,父母双方离异后开始都拒绝抚养。李萍在援助案件办理中,考虑到孩子父母家庭困难,多次慷慨解囊给予经济资助。但孩子父亲始终认为小孩的母亲应承担全部责任,一次竟将孩子放在李萍的办公桌上转身离去。李萍一边办案,一边在办公室里一把尿、一把屎地照看无辜的孩子。其他律师实在看不下去了,大家纷纷帮忙,这个喂奶,那个换尿,律师事务所俨然变成了“托儿所”。后来孩子的父亲心有所愧主动前来领取孩子,他说“其实有几次我悄悄过来看过,看到你们这样不厌弃的细心照顾我的小孩,我被感动了…”并发誓一定不会再弃。孩子被领走的那天,孩子哭了,所内的女律师都哭了,大学毕业新进不久的年轻律师眼眶湿润了。

在青少年维权案中,很大一部分是离异夫妻的小孩向父母索讨抚育费的案件。离异夫妻的双方基于各种原因不愿抚育小孩,既严重侵犯了孩子合法权益,又给案件处理带来难度。2012年9月,某小学五年级某校学生姜某因父母离异后随父生活,母亲改嫁。父亲因负债赌博将住所抵债卖掉,将孩子临时安排在一个简陋住所,并欠下一笔房租,孩子被迫露宿街头,后在老师引导下请求法律援助。李萍受案后,找到姜某的母亲要求安排孩子生活,其母因担心新家庭不接纳,又惧前夫仍索要抚养费等原因开始不肯接纳孩子。李萍多次做工作,并通过法院申请变更了监护权,其母亲最后消除了顾虑接纳孩子,使孩子重新获得了稳定的成长环境,孩子重新回归了课堂。

“其实,在我看来,有钱人有时候并不太需要律师;相反,没钱的人找律师,才多半是他们实在没有其他办法了。”这是李萍独有的“从业经”,“有权势的人处理各种问题纠纷办法很多,可以通过诉讼,也可以利用各种社会关系,可以请这个律师,也可以请那个律师;但对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来说,他们找到我们往往是走投无路,他们才是真正迫切需要律师帮助的人群。所以对于这样的案件,我们必须全力以赴,格外上心,决不能马虎。”

炽热的情怀

从2005年起,李萍律师联系市妇联和未保委,在所内自费设置接待青少年和妇女法律咨询电话,由五名党员律师组成湖州市妇女法律服务中心联络站和湖州市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处,二十四小时电话值班,长年轮流接听青少年和妇女法律咨询电话。他还借助网络开通青少年网上法律咨询答复平台,为全市青少年提供在线法律帮助。

家住湖州市南浔镇丁家港村女青年李妹经人介绍与安徽省郎溪县人吴某结婚。后双方因自愿协议离婚。吴某多次向李妹提出复婚并到女家吵闹,遭到拒绝。最后一次争吵中,眼见复婚无望的吴某恶向胆边生,将预先准备好的汽油浇向李妹的头面部和上身并以打火机引燃,李妹的面部、颈部、前胸及上肢等部位已被大面积烧伤,上半身面目全非,惨不忍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痛苦无以名状,经法医鉴定构成一级伤残。 

李妹的不幸遭遇引起全社会关注。当市妇联与市法律援助中心经协商将李妹援助案交由东方绿洲律师事务所承办后,李萍和所内一位女律师朱乐瑛代理此案。他们仔细查阅案卷材料,认真调查取证,往南浔跑了一趟又一趟,收集到大量事实证据。期间,李萍带领所内律师资助受害人李妹,以解燃眉之急。市中院公开审理此事,李萍等作为李妹委托代理人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义正词严痛陈被告人吴某的恶行及给被害人造成的严重身体损害和巨大精神痛苦,请求法院在依法追究吴某刑事责任的同时责令其赔偿各类损失。经市中级法院公审宣判:被告人吴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妹医药费、急救费、误工费、护理费、继续治疗费、伤残补助费等均获得足额赔偿。在巨大身心创伤得到抚慰的同时,律师的无偿援助和人间真情使李妹在案判当场放声大哭。

不变的追求

某年春节,吴兴区八里店镇章家埭村的老年文化活动中心内春意融融,坐满了村民。“请问律师,我们在出租房屋的时候应注意哪些问题?”“首先应该签订租房协议。还要注意房屋的设施是否完备,以及消防设施是否到位。”村民们的问题一个接一个,李萍一一作详细解答。本来计划两个半小时的培训课,在村民要求下推迟了将近40分钟。离开的时候,村民还在拉着李萍的衣角询这问那。

几十年来,除了办案,李萍的日常社会公益活动中做着许多贴钱的“副业”:他无偿为政府部门、学校、企业、乡村、居委会担任法律顾问,尽心提供法律意见,诚恳提请注意事项;他为受到家庭暴力的受害妇女伸张正义,为得不到儿女赡养费的暮年老人严词申辩,为挽救迷途失足的青少年不遗余力,为身无分文和身残孤寡的聋哑人依法维权……无论酷暑严寒,在机关,在学校,在社区,田间地头,甚至监狱看守所,到处都活跃着他和他的同事为基层干部群众义务宣讲和解答法律问题的身影。

在李萍带领下,他所在事务所里的青年志愿者小分队常年开展失足青少年法律援助“春雨行动”,多次为盲人、争取赡养费的老人、被侵害权益的中小学生、三轮车夫、被施以家庭暴力的妇女维权……李萍的“青少年法律援助处”是全市律师事务所中最早被市司法局和团市委联合命名的青少年法律维权机构,多年来一直坚持着。

李萍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有自己的办案风格。凡是刑事案件材料他都要做到“三看”,一是初看,二是细看,三是必须会见到当事人,否则决不出庭。如果可能,起码会见2次以上;凡出庭前他必须整理好辩护词或代理词,文字上理一遍,辩护思路脑中过一遍,案件关键细节想一遍,决不临场发挥,确保万无一失;凡是遇到疑难重大援助案件,他总要将有关案情整理好之后,浏览回忆过下国内相关已有判例,再与周边律师甚至前辈律师进行一次深入推敲,防止先入为主,做到心中有底气,内心不虚。

与李萍交谈,他给人的感觉是寡言、持重。他似乎总在倾听你,遇到问题,如果他考虑不成熟时,不到有绝对把握的时候,他很少发表意见,而总是微笑着咀嚼当事人的每一句话内蕴含的情绪,分辨求助者的每一个肢体语言。但是,只要一到法庭,他立刻判若两人,慷慨陈词,果断敏捷神采飞扬。从业20多年来,李萍总是感到自己知识赶不上律师工作的需求,因此平时余下的时间和生活中“抠”下来的钱来几乎都用来业余学习他的业余没有其他爱好,生活近乎单调。在他的办公室,除了文件柜,案头、凳子上、沙发上全是书,其中很大一部分是青少年、老年人、外来农民工、妇女维权类书籍。耕耘带来收获,法律中专起点、40出头的他目前已取得法律、对外经济贸易、英语三个专业本科证书,是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专业研究生、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并先后获得全省“两反一保”专业法律人才、省青年英才奖、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省律师事业突出贡献奖、省首届控辩对抗赛优秀辩手、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共青团事业功臣奖、市十佳律师”等荣誉。作为律师事务所主任,李萍还担任市律师协会会长,兼任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省青联委员、市青联常委、市消协理事、市伤害案件处理咨询专家组专家、每年市普法讲师团和中小学德育导师团骨干成员等社会公益职务。只要涉及社会公益或援助维权服务,他总是潜心投入,忙得不亦乐乎。

依稀的梦想

     在李萍看来,做每一行都需要责任心,但做律师更要有责任心,而律师法定承担的法律援助工作,则要求律师必须时刻将道德感、同情心、公平正义牢牢根植于自己心中,让自己工作的每一个细节配得起这种事业的崇高。

李萍始终认为,作为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协助援助机构开展援助工作,投入少、见效快,影响大。十几年来,他和所里几十名年轻律师尽管牺牲了很多,但是所里最终得益于社会和老百姓的更多。现在,事务所在本地群众的知晓度越来越高,不同阶层、不同年龄段的当事人都慕名而来,案源面越来越广泛,事务所被评为首批省青少年维权岗、法律援助先进集体、质量服务诚信示范单位、省诚信维权暨承诺暨小费者满意单位、市服务业百家优强企业、省公众满意质量诚信双优单位,实现了援助效应和业务增长的双赢。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律师也一样。李萍从小在农村长大,一场大病使他休学一学期,但所有的同学和老师给了我无微不至的照顾,令他劫后余生。从那时起,他立志要感恩回报社会。选择律师职业后,有了更多帮助他人的机会。20多年,他所带的法律援助青年律师志愿者小分队换了一茬又一茬,分队的很多人成了当地律师业的骨干。现在他依然带着他的援助小分队在忙碌,且乐此不疲。

“如果有更多的法律专业人员加盟到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去和更多更广的基层群众直接结对联系,是我多年来的梦想。”在接受浙江日报记者的专题采访时,李萍如是说。事实上,二十年来,他是这样想,也是这样做的。

 

 

(本稿全文发表于2013年第3期《浙江法律援助》,作者:湖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费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