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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3-04    阅读:11,962次

各市律师协会,义乌市律师协会:

  根据省律协工作安排,2019年的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仍将继续在浙江省律师网络信息化系统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的对象、内容、等次以及标准、考核程序、不称职律师的处理等仍然按照《浙江省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二、各市律师协会、义乌市律师协会应及时通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登录浙江省律师网络信息化系统中的“年度考核”平台,进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参加考核的律师应按照要求填写《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律师事务所及时对律师出具考核意见。

  三、省律协通过抽查发现个别律师不认真填写考核登记表,不总结自己的执业工作情况,律师事务所对律师的考核评价也流于形式。因此,今年的考核平台操作流程稍作调整,具体详见附件。

  四、在操作考核平台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参加年度考核的律师应当认真填报《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各类信息:

  1.“履行会员义务情况”一栏:请按省律协《章程》第十一条规定个人会员义务的内容,如实填写是否履行会员义务,履行了哪些会员义务等。字数不得少于20字。

  2.“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情况”一栏:请如实填写在考核年度内是否完成法律援助义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等内容。如没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请写明未履行该义务的原因。字数不得少于20字。

  3.“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情况”一栏:请如实填写在考核年度内是否参加了社会服务或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或参加了哪些社会服务、公益活动等内容,字数不得少于20字。

  4.“在执业活动中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及行业规范情况”一栏:请如实填写执业活动中是否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也请如实填写。字数不得少于20字。

  5.“办理律师业务情况”一栏:请如实填写在考核年度内的办理律师业务情况,内容包括类别、数量及服务质量等。字数不得少于20字。

  6.“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或群体性案件以及重大敏感事件报告情况”一栏:请如实填写是否办理过此类案件或是否履行重大敏感事件报告义务,字数不得少于20字。

  (二)律师事务所应当认真评议本所律师的执业情况,并出具考核意见。“律师事务所评议考核意见”一栏内容应包括:对该律师在考核年度内执业情况的评价(包括业务情况、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出具考核意见的依据或原因等。不能只填写“称职”或“基本称职”或“不称职”,要求字数不得少于20字。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考核评议意见后,律师再次登录个人账户在“填写本人阅签意见”一栏,填写意见后提交。

  (四)因各种原因暂缓考核的律师,请先不要填报《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律师事务所在《律师事务所信息确认表》中将这类律师填写在“本所未填报年度考核表的律师情况说明”中,并填写清楚原因等内容。

  (五)各市律协、义乌市律协应当认真审核律师的考核登记表和律师事务所的考核评价意见,一旦发现填报有错或不符合要求的,请及时驳回。如还需要律师填写纸质考核表的,请认真审查纸质考核表与网上填报的考核表内容是否一致。 

  五、各市律协、义乌市律协报省律协备案的材料(电子版与书面材料):

  (一)组织本区域内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情况的书面总结(包含考核中遇到的问题或建议等内容);

  (二)会费缴费清单和会费减免人员名单;

  (三)暂缓考核、注销律师名单;

  (四)不称职律师名单。

  六、法律援助律师的年度考核工作暂不在浙江省律师网络信息化系统中开展,由各市依照往年的方式操作。

  七、考核中遇到问题,请与省律协联系或直接与同道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联系。

 

省律协会员部:肖坚、朱良珍,电话:0571-88859539,

邮箱:zjslsxhhyb@163.com。

同道公司:技术支持部,电话:400-052-9602。


附件:律师考核操作流程

 

浙江省律师协会

2019年2月28日


附件

 

律师考核操作流程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李军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