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文版 >> 行业要闻 >> 通知公告
2009年12月法律英语证书(LEC)全国统一考试公告
日期:2009-10-10    阅读:4,932次
   经法律英语证书(LEC)全国统一考试委员会研究,现将2009年12月法律英语证书(LEC)全国统一考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日期
  
  本次考试报名于2009年10月9日上午9时开始,于2009年11月16日下午6时结束。

  二、考试时间

  2009年12月26日

  上午 8:30~11:30 卷一

  下午1:30~ 4:30 卷二

  三、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LEC考试官方网站( http://www.lectest.com )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需提交本人电子版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照片像素要求为567×390,即高567像素、宽390像素的小二寸证件照规格;JPEG格式,即照片图片文件的扩展名为"jpg"或者"jpeg")。

  四、收费及交纳方式
  
  每位考生统一收取考试费人民币880元;交纳考试费用一律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进行。

  五、准考证发放
  
  完成报名程序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LEC考试官方网站下载准考证。考试当天,考生需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

  六、分数线、成绩公布及证书颁发
  
  考试结束30日后公布分数线、成绩并颁发证书。

  七、考试地点
  
  本次考试拟在北京、上海、广州、杭州、重庆、济南等国内主要城市设置考点,考生报名时可自由选择。具体考点设置以LEC考试官方网站信息公布为准。

  八、联系方式

  法律英语证书(LEC)全国统一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10-58803893或58803873 ;电子邮件lec@lectest.com。                                 
法律英语证书(LEC)全国统一考试委员会
2009年9月9日


来源:中国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