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律师代表李旺荣:进城务工人员需要“归属感”
日期:2013-01-22 阅读:1,891次
本报记者 陈海兵
尽管对律师参政议政并不陌生,可随着省“两会”的临近,50岁的李旺荣依然觉得有点紧张。
昨天傍晚,在律师事务所忙碌了一天后,他终于有了点空闲。他拿起案头厚厚一叠建议,那是他为即将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准备的。他用了1个月时间调研,在此基础上逐渐缩小建议的范围,再进行建议的法律性、可行性考量,最终确定了其中的6个。
李旺荣是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之外,他还有多个身份:省人大代表,省律协副会长,绍兴市律协会长,浙江省委、省政府信访律师顾问团成员,浙江省人大地方立法专家等等。他也曾是绍兴市政协委员。在过去5年,他共提交了10个提案,涉及法律领域与社会民生领域。
“听民情、诉民声、注民意,用律师的专业特长给予法治建设、民生福祉更多的关注与支持。”李旺荣如此理解作为一名人大代表的职责。他说,作为律师界的人大代表,应该当好律师行业的“代言人”,但作为一名省人大代表,不能仅仅考虑本行业的发展,应提出更多关乎浙江发展和民生大计的议案、建议。
或许是印证了他的话,李旺荣准备的6个建议中,有3个是关于司法领域的,如“关于我省应依法统一落实律师会见权的建议”;另外3个则关乎社会民生,如“关于加强进城务工人员文化精神生活的建议”。
为了关注进城务工人员,李旺荣走访了很多建筑工地。他发现,建筑工人大都是进城务工人员,他们白天在工地上挥汗如雨,天黑之后却只能窝在工棚里看电视或睡大觉,“精神文化生活极度匮乏”。
李旺荣曾做过一个调研:进城务工人员中,逾八成主要靠睡觉、闲聊、打牌打发业余时光;近六成对文化生活现状表示“不满意”甚至“很不满意”;超四成身边没有一本书。民工们对李旺荣诉苦,城市的文化娱乐设施很好,可是价格太高,他们承受不起。
李旺荣看到了这一问题带来的一系列负面影响:精神文化生活受限制之后,导致进城务工人员的城市归属感很低,一些人还走上了违法道路,成为文明社会的一个隐患。他认为,有关部门应树立起“将进城务工人员的实际文化需求纳入到城市的文化服务中来”的意识,大力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人文关怀。如设立进城务工人员专项经费,开通心理热线、维权热线,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心理疏导。同时,用工企业要建立心理咨询室,帮助进城务工人员缓解工作压力。
采访中,李旺荣多次提到“新刑诉法实施后律师的会见权问题”,这是一名律师界代表的独特视角。
李旺荣说,1月1日实施的新刑诉法对保障律师会见权作出了进一步规定,办案机关也在认真落实。但在实际操作中,依然有不少困难使得办案律师无所适从。比如,会见前是否需要犯罪嫌疑人本人的确认?委托人身份由谁核实?会见前是否必须先告知办案机关?目前各地做法不一。
他举例说,犯罪嫌疑人中大多是流动人口。但在会见时,一些看守所或办案机关要求提供委托人与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关系,要求户口本、身份证原件,甚至基层组织证明文件,“这不符合当前流动人口多、分户情况多的实际情况,具体操作相当困难,不利于辩护权的充分保障”。
李旺荣建议,我省应依法统一落实律师会见权,省人大常委会也应适时开展对新刑诉法的执法检查,更好地推进新刑诉法的正确实施。
来源:浙江法制报